广东深圳,一男子和朋友的女友发生两次关系后,还想发生第三次,遭到对方拒绝,还要求

树说历史 2025-08-09 12:15:42

广东深圳,一男子和朋友的女友发生两次关系后,还想发生第三次,遭到对方拒绝,还要求男子赔偿,不料,法院一审以男子犯强奸罪被判10个月,男子提出上诉,最终结果如何?   程先生是在2021年和林女士(化名)认识的,当时程先生和王某关系不错,两人吃饭时,王某把女友林女士介绍给了程先生。   两人性格都很开朗,很快就成了朋友。   程先生在一家饭店当厨师,得知林女士还没有工作,就想着介绍她过去当服务员,林女士很是感激,很快就办理了入职。   此后,三人经常在一起吃饭,关系更加融洽。   不过,时间一长,程先生还是对林女士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而林女士也对程先生有好感,两人聊天很是暧昧。   就这样,程先生趁着一次单独邀请林女士吃饭的时候,两人当晚发生了关系,没几天就又发生了一次。   林女士没有拒绝,只是说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她的男友王某,程先生和王某也是朋友,自然不会多说,就这样,两人的关系变得十分微妙。   很快,程先生给林女士发信息,说要再次发生关系,林女士觉得再这样影响不好,她还是喜欢王某的,就直接拒绝了程先生的要求。   程先生退而求几次,说只是出去一起吃个饭,林女士答应了下来,而就在这晚,程先生再次来到了林女士的房间,林女士吓了一跳,当场表示如果再来就报警处理,程先生这才离开了。   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林女士竟然以此为由给程先生的家属打了电话,要求赔偿10万元,否则就报警。   家属自然不肯赔偿,程先生就因涉嫌强奸被警方逮捕。   一审法院根据林女士的供词判处程先生有期徒刑10个月,程先生十分无语,明明没有发生什么,也没用暴力威胁,怎么就算是强奸呢?   程先生直接提起了上诉,还专门强调此前两次发生关系都是两人自愿的,可林女士就是一口咬定程先生强奸未遂,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程先生更加郁闷,明明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他还给林女士介绍了工作,林女士这明显是想敲诈他一笔,程先生还是不服,于是提起了再审。   案件来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这里,法官仔细调查了事情的经过,发现一个关键点在于林女士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程先生使用过暴力或者威胁林女士发生关系,林女士也没有受伤证明,也没有证人证词,全是一家之言。   而且林女士在明明有对象的情况下还与程先生密切来往,还发生了两次关系,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法院终身判定程先生无罪释放。   只是,经过这件事后,程先生的工作怕是保不住了,他的名誉也会受到影响。   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洁身自好,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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