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一位寡妇丈夫去世时只有二十岁,留有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家徒四壁,也没有亲族。为了生活,这位寡妇便想着改嫁。 她年轻,且有一些姿色。这时她的一位表亲戚赵清便托老妪给她带话:“我于礼不能娶你,但是我却非常思念你,甚至废寝忘食。你要是对外假称守节不嫁,私下里与我相好,我每年给你钱财若干,足够你们母子生活。我们两家虽然不在一个巷子里,但是后屋相邻,只隔一墙,梯来梯往,不会有人发觉。”这位寡妇本不欲出嫁,便同意了。之后双方秘密往来,如同夫妇。外人只以为妇人有积蓄,足够生活,便也没有想其他。
她的儿子被她安排到私塾的宿舍中住宿,不在家中居住。后来赵清的婢女无意中泄露了此事,村中便开始有一些闲言碎语。此时男孩已经十四五岁,也渐渐得知了此事。男孩受不了别人的闲话,便时常劝母亲不要这么做。但是妇人却不以为然,仍然我行我素。后来更是公然在他面前与赵清打闹。
她的儿子实在忍受不了,于是有一天便携带刀子来到赵清家,将其杀害了。然后他便径自来到官府自首,说自己向赵清借钱,但是却遭到羞辱,一气之下将其杀了。知县心知此事必有蹊跷,但是怎么询问,他都不说,只是坚持自己的说法。没有办法,知县最后便将他判为了死刑,被斩首了。(《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