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犬撕咬路人至亡,狗主人获刑六年六个月。烈犬不能养,咬人容易出事的。
这条闯祸的烈犬就是典型例子,主人在饲养它的时候,曾经多次咬伤他人,狗主人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直到这次闯下祸害。
狗主人为此给自己辩解,“人是被狗咬死的,我没有错…”你听听,这叫啥话,你养的烈犬咬人,你没责任谁有责任?
网友评论,“判的太轻了,应该加重刑期和民事赔偿责任,让他把牢底坐穿,赔偿的倾家荡产!到现在还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不要养大型犬,特别是女的,有事情根本控制不了烈性犬,不知啥时候惹祸的。”
“六年半实在太轻了,怪不得有些养狗人不当回事,遛狗不拴绳,违法成本低。”
(照片信息来源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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