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66岁男子与前女同事到酒店约会,多次发生高强度运动,然后呼呼大睡,3小时后,女同事醒来,发现男子呼噜声停止,大腿上有黑点,女子心里害怕,拔腿就跑,回到家里,她坐立不安,1个小时后又返回酒店,发现男子心肌梗死,已经去世,家属告上法院,向女同事和酒店索赔55万,女同事心里委屈: 他心梗时,我没睡醒,无法施救,我血压高,回家吃降压药……法院这样判了!
2025年8月13日,据金羊网报道,一男子和女同事到酒店约会,突发心梗去世。
别看老王已经66岁,可他并没有觉得自己老了,在他心里,还是少年。
2023的一天,老王看见前同事阿美,他和阿美聊起了过去的事情。
他们曾经在一起工作,有共同语言,感叹过去年轻,美好的时光,一晃而去。
从此以后,俩人经常见面,一来二去,俩人有了感情。
2024年7月,俩人相约,来到了一家酒店,开了一间房子,俩人走了进去。
虽然他们都有家庭,可是,家里的人已经成为了亲人,早已没了感觉。
俩人心想,彼此已经都不年轻,趁着身体还好,能高兴一天,就高兴一天,不求天荒地老,只求彼此拥有。
到了房间,俩人进行了多次高强度活动,老王累的气喘吁吁,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不大一会,呼噜声响起,阿美一听,老王呼呼大睡,她睡到另一张床上,渐渐进 入了梦乡。
这一觉睡的甘甜,阿美醒来,看了下时间,已经过去了3个小时。
她起身一看,老王依旧闭着眼睛,可是,呼噜声已经停止。
阿美心里一惊,突然感觉不好,她又仔细一看,老王大腿上出现了黑点。
阿美怕了,她心里断定,老王已经死亡,她心里慌张,冒出一头的冷汗。
她收拾好东西,立刻离开,一口气回到家里,想平复一下心情。
可是,她越想越怕,根本在家里待不下去了,她一看表,已经过去了1个小时。
她心里难过,总归是相处一场,不能把老王一个人留在酒店。
再说,他们在酒店也有登记,到处都有监控视频,一旦老王被发现死在酒店,阿美离开,反而有了嫌疑。
阿美又匆匆赶回了酒店,她不敢单独进去,叫上了前台,一起走进房间。
前台进去一看,老王依旧在床上躺着,前台叫了他几声,老王毫无反应。
急救车和民警赶来,医务人员发现,老王已经死亡,死亡原因,是心肌梗死。
随后,阿美配合警方做了笔录,她如实陈述,她和老王发 生了多次高强度活动。
事发过后,她和老王沉沉睡去,等她醒来,发现老王呼噜声停止。
之后,她又看到老王腿上有黑点,她自行判断,老王已经死亡。
可是,阿美自称,她也第一次遇见这种事情,心里慌张,无比的害怕,她本身有高血压,因为紧张,血压忽的升高。
她之所以回家,是回去吃降压药了,她不放心,吃完药后,又赶紧返回酒店。
可是,老王的家属不愿意了,家属告到法院,要求阿美和酒店赔偿55万。
阿美十分委屈,她认为老王死时,她正在睡觉,没有睡醒,根本不知道老王已经心梗。
等她醒来,老王已经死亡,已经来不及救治,她并不知道老王有病,也不能预测到他会死亡。
并且,阿美认为,自己有高血压,突然发现老王死亡,心里害怕,血压升高,立刻回家是吃降压药去了,并不是故意不予救治。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阿美与老王作为共同活动的参与者,在老王突发疾病时,阿美负有合理的救助义务。
阿美在发现老王呼噜声停止、腿上出现黑点时,应意识到异 常情况,有义务采取急救措施,如拨打120急救电话。
但是,阿美未及时救助老王,反而离开现场回家,导致错过最佳救治时间,存在未履行注意义务的过错。
因此,阿美的过错行为与老王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但老王自身突发疾病是主要原因,阿美责任为次要原因。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作为经营场所,需要保障场所设施安全、提供基本服务,但是,酒店无法对每个房间内的客人进行实时监控。
因此,老王在房间内突发疾病,酒店无法预见或者干预。
并且,在阿美返回后,前台和她一同进入房间,发现老王叫不醒时,前台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已经尽到协助义务。
酒店无证据显示存在管理过失,因此,酒店不构成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老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知道自身的健康状况,但他仍然选择与阿美发 生高强度活动,对他自身的死亡后果存在主要过错。
一审判决,酒店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阿美应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家属60000元。
用户10xxx43
66岁能死女人的肚皮上也值了
我怕嘿 回复 08-16 12:49
女同事呀,可能也是60多岁呢?
用户18xxx82 回复 我怕嘿 08-16 14:20
同事也可能才20多咧,女同学才大概率是60多[开怀大笑]
香山仔
牡丹花下S,做g也风流![滑稽笑]
刺客
老不死的,年纪那么大了还那么骚。
期待未来
被广场舞大妈夹死的把?
用户75xxx69
只要不是害死,又不是看着挣扎不救,这完全没有责任!顶多一万!
666666 回复 08-16 07:57
一万都多了,给一千意思一下
风声 回复 08-16 13:37
可惜你不是法官,,🔥
肆/无谓
这老头的家人太无耻,还梦想让人赔五十万,去抢劫银行啦,现在这社会几十岁男女有这种事多得是。
用户14xxx06
短时间内干几次,肯定是吃药了吗
风来 回复 08-16 12:10
百分之百,被药物夺了命的。不过没法告自愿吃的,就像在高速公路上出车祸一样,自愿开上去的,不然别说66,减20年,46岁的壮年短时间几次,也是凤毛菱角之辈
用户18xxx82 回复 风来 08-16 13:46
这话说的,三个小时四次,每次半小时以上,45岁,一点问题也没有[滑稽笑]
冬草夏虫不语冰
老王本人算幸福的,死在自己单位白月光的怀抱里,但留下了一地鸡毛,难以收拾
沧浪客
这才是真正的安乐死,老头子太值了。
用户10xxx54
我不信能发生多次运动
兜兜没钱 回复 08-16 11:20
肯定是吃了药
用户16xxx13 回复 兜兜没钱 08-16 14:08
什么药那么厉害呢
蜗牛的梦想
66!真6?
秋叶正红
宁可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死得其所矣!
阿飞
死之前,还在挣钱
用户12xxx64
隔壁的老王出轨乐死了!
风流纸醉
厉害,66岁还行
欢乐的鸟儿
恶有恶报
用户11xxx16
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如此疯狂
用户95xxx94
请祥细描述高强运动的过程,这样才能更好知道死因
用户79xxx86
应该开公审大会,让大家看看死者家属长什么样
用户15xxx57
最多出个几百元丧礼就可以了!
墨痴
编的吧,男共女这么随便。
从头在来
也算安逸死
用户10xxx60
酒店有无非法留宿两个未婚者?
用户15xxx06
这是你爸还是你娘的事情?
用户10xxx18
女妖,把男的一次性吸脱气了
红灯照
放
天意
色字头上一把刀!
博大沉雄
高强度运动上下一起干
俞修刚
男人的事业在马背上,在女人的肚皮上。
用户10xxx94
大家出来玩不应该怪女人,死者老婆还在就是全责?
岁月如棱
高强度运动,又多了个词
向万荣
呵呵!糟老头子值了,人在花下,做鬼也风流。
用户10xxx16
不是的梗而是高兴死了
用户91xxx97
这个大爷真是若为风流故,做鬼也甘心。。
用户10xxx31
我也不信发生多次运动,除非吃药
张晓文
登这种新闻有必要吗
用户17xxx74
60多了还还干几次编吧!
熊熊哥哥
不知道给钱没有?如果给了会不会被认定是嫖资?
10969xl
66都退休了哪来的同事
用户12xxx64 回复 08-16 10:06
文章中写的是前同事![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0xxx34
女的停水停电了让大爷操作用力过多所造成,女的真的有责任
用户18xxx20
这家属有点过分了,老王愉悦过去,多幸福的事!这是让老王死了不得安生
兜兜没钱
这几炮双方的代价都太大。
红灯照
像挖祖坟的,在所不惜,这才叫拼着老命干。
冬天的雪
好身体都是
用户10xxx10
白嫖了,
用户10xxx17
果然是出了问题是隔壁老王,司机是老张,小伙子是小李
拜倒富婆裙底
世界上最幸福的死法
主任
2025年8月13日发生的事,法院就判了?今天才16号。那么快?
红灯照
风流鬼值
哥75度仰望天空
短时间内发生多次高强度运动,这个必考题划重点来了
鬼多天师少
舒服至死,人生无憾
野猫
这女人划不着!男的高兴走了,女的高兴后拿钱买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值了。
柠檬日记省钱nmrjcn
老不死的66岁了还几次,你不死谁死?慢慢来多享受几年不好吗
秋叶正红
你情我愿,无可厚非!愿在西方极乐世界再续前缘!
明辉
这个事你家属还有脸去告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