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名男子跟老情人见面,干柴烈火,欲罢不能,俩人到酒店激战3小时。 王先生今年六十六岁,在老厂区那会儿认识了阿美,那时她总爱在午休时去厂门口的小卖部买冰棍,他会顺手帮忙找零钱,久而久之熟络起来,后来她调去外地工作,两人就断了联系。去年七月的一个傍晚,他在南宁中山路夜市买螺蛳粉,转头就看见她站在隔壁摊前试吃酸嘢,笑容没变,连说话的腔调都和从前一样,那种久违的亲近感让他们很快约了下一次见面。 之后的几个月,他们成了酒店的常客,几乎都是下午时分碰头,王先生喜欢提前到楼下茶室喝一杯陈年普洱,阿美则习惯带一小袋槟榔或水果,说是解腻。那天是今年七月初,外面气温接近38℃,他照旧先去喝凉茶,喝完擦了擦额头的汗才上楼,等她到后,两人几乎没有寒暄就拉上窗帘。三小时后,他的呼吸变得粗重,额角渗出汗珠,脸色却像褪了色的白纸,她还笑着说“别太拼”,可几分钟后发现他整个人没了反应。 她先是怔住,然后拿包就往楼下走,前台打了招呼却没细说原因,走出酒店后,越想越觉得不安,约莫四十多分钟后又折返回去,告诉前台房间里的人好像出事了。服务员上去敲门无人应答,用备用卡开门时,他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怎么叫都不动,急救车赶到时,医生宣布是急性心肌梗死。 消息传到王先生妻子耳里,她当场懵了,随后将阿美告上法庭,主张她延误施救,要求赔偿五十五万元。庭审里,阿美说自己醒来时才发现不对,之前没注意任何异常,但法官认为她在察觉情况后没有立刻采取呼救等措施,判她承担部分经济赔偿。 街头巷尾的议论渐渐多了,有人直言这个年纪还折腾这种事本就冒险,尤其心脏负担大的人,任何一次过度消耗都可能出事,也有人替她说话,觉得谁也没预料到会这样。你怎么看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呢。
广西,女子与男同事到酒店开房,2人发生关系后,各自睡了,等女子睡醒,发现男同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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