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子阑尾炎手术清醒后,发现自己胸部有一滩口水,女子一口咬定是麻醉医生所为。随后,报了警,警方经过鉴定,口水液体的DNA。
广西某市一家三甲医院的普通外科手术室内,一台阑尾切除术正在紧张进行。手术患者是一名三十岁出头的女子,因急性阑尾炎被紧急推进手术室。
手术麻醉由医院经验丰富的男麻醉医生何某负责,主刀医生和助手则在旁配合。
按照常规流程,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先由麻醉医生为其注射丙泊酚——这种药物起效快、镇静效果好。
但也有一个特点:部分人会在麻醉过程中出现“半梦半醒”的状态,可能在感知上出现错乱、混淆甚至幻觉。何某仔细观察患者的反应,确认其麻醉达标后,主刀医生开始操作。
手术进展顺利,仅用一个多小时便完成。由于这是腹部手术,术后患者需要被移到转运床上送回病房休养。
麻醉药效尚未完全消退,患者意识混沌,身体软绵无力。按照惯例,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医生会帮患者穿回裤子并固定好输液管、监测设备,然后将其推出手术室。
那天,恰好负责的巡回护士临时被叫去协助另一台急诊手术,病房那边的护工也没及时赶到。
为了避免患者受凉,何某一边用力抱起患者上转运床,一边帮她整理衣物,随后推着床返回病房。
何某称,途中患者出现短暂呼吸微弱,他担心是丙泊酚作用下出现呼吸抑制,于是站在床边为患者做了胸外按压,并用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然而,等患者完全清醒后,她却惊讶地发现——自己胸口位置有一大片湿痕,而且是黏糊的触感。她下意识地用手指沾了一点,闻到一股让人不适的气味。
她心头一紧,立刻质问陪护在旁的护士:“这是谁弄的?”得到的回答却含糊其辞,只说是“手术转运过程中弄湿的”。
患者越想越害怕,尤其是在模糊的术后记忆里,她依稀感到有人低头靠近过她的胸口。于是她立刻联系家属,并坚称这是麻醉医生的猥亵行为。家属闻讯后勃然大怒,当即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封存了患者衣物,并将胸口处的可疑液体送检。几天后,DNA鉴定结果出来——样本中提取到的DNA,与麻醉医生何某的DNA一致。
这一结果令舆论一片哗然,何某随即被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刑事拘留。
面对指控,何某显得非常委屈。他在接受警方询问时一口咬定:“我绝对没有对患者做任何不当的事情!
我那天只是帮她整理衣物,并在她呼吸异常时做了胸外按压,衣服湿了是因为我的汗水,不是别的东西!”
何某还反复强调,作为麻醉医生,他经常在手术转运时满头大汗,尤其是在戴着口罩和手套的情况下,汗水会顺着脸颊、下巴滴落到患者身上。
患者一方却坚信自己遭到了侵犯。她强调:“这种感觉我很清楚,那不是汗,是口水!”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的说辞截然对立。检方在起诉书中引用了DNA结果作为关键证据,但何某的律师则提出质疑:
DNA只能证明接触,并不能直接证明存在猥亵行为。
手术室、转运通道和病房走廊均未安装覆盖全过程的摄像头,因此缺乏影像证据来还原当时的具体情形。
丙泊酚麻醉可能让患者产生幻觉或记忆错乱,这在医学上早有记录。
庭审中,律师还请来医学专家作证,说明丙泊酚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可能在苏醒期出现梦境与现实混淆的现象,有些患者甚至会“记得”一些并未发生的画面。
同时,胸外按压和转运过程中,汗水滴落在患者胸前的情况并不罕见,尤其是在高强度工作下的医护人员。
经过多轮审理,法院最终认为——虽然DNA证据表明何某确实与患者胸口的液体有关联,但现有证据不足以排除“汗水滴落”的合理解释,也无法直接证明存在“猥亵”这一特定行为。
缺乏完整影像记录,且案发过程只有患者与何某在场,证据链存在明显断点,无法达到刑事定罪所要求的“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标准。
最终,何某当庭被宣告无罪,解除羁押。但这起案件并未就此平息,网络舆论依然分裂——有人质疑“技术漏洞让坏人逃脱”,也有人担心“医护人员被错误指控的风险太大”。
而对于患者而言,心理上的创伤仍在;对于何某来说,尽管法律意义上清白,但名誉已受到巨大冲击。
医院随后表示,将在手术室与转运区增设全程摄像监控,以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用户10xxx35
汗液好像不能提取DNA吧?不懂,又懂的吗?
用户10xxx47
瞎编,只有心跳复苏需要胸外心脏按压,什么叫呼吸微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