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一女子在卧室睡觉,丈夫外出,男子偷偷潜入,用含有麻药的黑布,将女子麻晕,然后拿出针管,对女子左臂静脉抽血,丈夫回来,拿起水壶砸向男子,男子逃跑,之后,警方很快将其抓获,问他啥原因要这样做,男子的回答,令人不寒而栗!周围邻居,迅速装摄像头! 2025年8月19日,据红星新闻报道,一男子半夜潜入女子家中,趁其丈夫外出,将女子麻晕抽血。 2023年12月31日晚上,女子俞某在家中收拾东西,丈夫告诉她说,出去办点事情,可能会回来晚些。 俞某没有多想,收拾停当,她就去卫生间进行洗漱。 洗完之后,她上了二楼,二楼是夫妻卧室,她躺下休息,一会功夫就沉沉睡去。 夜幕沉沉,俞某睡的香甜,时间流逝,转眼到了2024年1月1日凌晨。 大概有2点多钟,女子卧室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黑夜,蹑手蹑脚,慢慢走到了俞某床前。 俞某睡的香甜,毫无知觉,只见那黑影,拿出一块布,往俞某脸上一蒙,俞某在睡梦中脑袋一歪,被麻晕了过去。 黑影是一个男子,他看俞某昏迷,立刻拿出工具,抓起俞某左臂,开始对她静脉抽血。 谁知这时,俞某丈夫办完事回来,他怕惊醒妻子,也是轻手轻脚走入了卧室。 谁知他刚一进门,就看见妻子在床上躺着,胳膊被一男子抓住,正在抽血,丈夫拿起一把水壶,使劲向男子头上砸去! 男子正全神贯注,丝毫没听到丈夫上楼的脚步,他猝不及防,脑袋被水壶砸痛。 他转身就跑,快的像一个兔子,转眼间跑出门外,丈夫追了出来,只看到黑暗中一个背影。 丈夫返回家中,急切的呼唤俞某名字,俞某渐渐醒转,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 丈夫报警,他痛心疾首,后悔不该在晚上出门,留下妻子一人,如果不是自己及时到家,后果不堪设想。 俞某渐渐睁开了眼睛,她意识模糊,还没有完全的清醒。 突然之间,她感到左臂疼痛,仔细一看,疼痛点有一个针眼,还有一点血迹。 这时俞某才被吓醒,自己遭遇了什么,难道被人抽了血去? 她往左右一看,床边扔着一根橡皮管子,俞某认得,这是平时在医院采血时用的压迫带。 丈夫看到之后,心疼不止,立刻带妻子到医院做了检查。 好在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医生看后,确认俞某左胳膊上的那点,的确是一个针眼。 警方接到报案,迅速行动,有人危害居民,半夜潜入居民家中。 警方带走那条蒙在俞某脸上的布条,化验之后,发现里面含有麻 醉 药七氟烷和异氟烷的成分。 警方根据线索,很快就将男子李某某抓捕归案,李某某在证据面前,供认不讳,承认是自己潜入俞某家里,实施了作案。 警方询问,为何要这样做,目的何在? 李某某的回答,令人惊掉了下巴! 他说自己有个癖好,就喜欢跑到别人家里,通过这种紧张感缓解一下压力。 这个原因,让人听了十分无语,就因为自己有这点爱好,不惜去伤害无辜,专挑俞某丈夫不在家,实施自己见不得人的目的。 经过调查,李某某是个惯犯,此前有过前科,曾经因为犯盗窃罪、强 女干 罪、以及非法侵入住宅罪,多次被判刑。 此外,他还侵犯别人隐si,曾经受到过行政拘留,此人屡教不改,成了一个大祸 害! 俞某家发生的事情,很快就被传开,邻居们害怕,家家户户撞上了监控。 谁都害怕遇见这样的便态,都怕半夜三更,家中被陌生人闯入进来。 李某某被送上了法院,法院认为,李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某某未经俞某及丈夫允许,擅自进入俞某家住宅,并趁俞某丈夫不在,对俞某实施 麻 醉 、抽 血等行为。 李某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俞某家的住宅安宁权,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某使用含有七氟烷、异氟烷的布条麻 醉俞某,并对她实施抽血行为。 李某某虽然未对俞某造成严重伤害,但其行为本身,已构成对他人身体的故意侵害。 但因俞某的伤情未达轻伤标准,法院并未单独追究李某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李某某有多次犯罪前科,其中2次都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 他还有其他多处劣迹,屡教不改,另外,李某某侵入俞某家后,扎伤俞某胳膊,对俞某造成伤害,据此,均应从重处罚。 但是,法院考虑到李某某在被抓捕之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坦白交代,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其有期徒刑2年。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被二审驳回。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关注@王哥说法 学法律!
广西,女子和前同事去偷偷开房,发生多次关系后,男子累的倒头就睡,呼噜声大震。女子
【4评论】【5点赞】
那天
MD2年太轻了。惯犯,还轻判。
若恒 回复 08-19 23:34
惯犯应该要诸罪并罚,都按最高量刑标准算!
论语
故意伤害不追究?
周明科
那么多前科,必须重罚!惯犯,可以消灭!别放出来害人
用户10xxx79
应该直接枪毙,制造社会不安
用户18xxx66
为啥不判死刑
用户10xxx63
假设人家老公没回,血被抽干呢?应判杀人未遂。
青水
麻抢是多少年?
春风化雨
麻醉药哪来的?
绵荔子
这变态抽血要干嘛?
冰冷的石头 回复 08-19 22:30
对,就怕是对血型什么的,然后割腰子,警察审问的不过关!应该用酷刑,把一系列人员都抓住
付出更多,才能得到想要的 回复 08-19 23:30
不是抽血,应该是注射麻药
湖畔鱼
故事会
益康墅
这就是个人渣,活在世上就是个祸害
tb5456528
感觉这个家伙没说实话
用户14xxx14
抓住了、坐实了罪行,只需一颗子弹或一针毒针就可以送其上西天,为什么搞的那么复杂?法律更得讲效率,不能久拖不决,浪费社会资源、浪费纳税人钱财!
用户18xxx14
后面是不是少了一个0?
用户16xxx79
这样的判决只能使更多的人走向犯罪。
盲毛
什么是强女干罪?
用户10xxx69
2年太少了
之乎者也
才2年,还是惯犯
用户16xxx77
此犯应无期或枪琵毙。
周舟
TMD 2年太轻了。惯犯,应该判终身监禁并不得假释。
张发荪
这种人渣直接毙了
zzw50十
怎么样进入人家家里的?
子夜
惯犯,轻刑出来又害人吗!?
1963
什么叫强女干罪?
用户10xxx44
作者什么水平?错字连篇。
西部边疆
卖监控的。
风影
一项一项罪名,累犯惯犯,以为要重判,最后是二年,气笑了!
汲井漱寒齿
这种几次都改造不好的直接毙了吧
若不同心,岂能同行
判轻了
水墨丹青
惯犯应该罪行一次比一次判的重,三次就终身
用户10xxx02
坦白,就可以从轻了???不是自首才可以从轻吗?这个人是被抓到的啊!另外,累犯不从重了吗。
幸运儿~
别字连篇的,怎么登上头条的
破浪の長風
怎么进的门?[捂脸哭]这个人是不是在当地派出所有备案的职业开锁人?
我是擎天
看样子放出来后还是会有人受到伤害
用户95xxx40
门没关吗,太假了
chen8899f
针管有没有消毒?
我乐哈哈
还是没讲抽血的原因是啥[捂脸哭]我就奇了怪了,他做啥不好,抽血是为啥?[捂脸哭]
wsh 回复 08-20 00:48
嘎腰子
帅到无法整容
浪费口舌,应该直接献给医学做活体解剖。。。。。。
武寒旭
抽血?注射血?
奔雷手文泰
确定没有被迷J?
用户21xxx91
这种要深挖余罪
用户10xxx72
估计没那莫简单
余勇
感觉法如狗史!
赠光和日月
丈夫应该拿把锤子,使劲向男子头上砸去!
用户10xxx77
这是惯犯,就判两年也太轻了
用户10xxx07
最少二十年,不许减刑,其中劳改十九年!
用户10xxx29
判三年以下太轻。象如此丧心病狂的反人类就应该枪毙。留下也是危害。
浪漫彩虹
怎么确认是抽血而不是注射空气杀人?明明就是杀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