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房东将公寓租给两名年轻女子,合同到期续租后不久,租客突然提出退租并主

洋仔说法 2025-08-20 12:24:03

云南昆明,一房东将公寓租给两名年轻女子,合同到期续租后不久,租客突然提出退租并主动表示“不要押金了”。房东提出要验房,但女子找各种借口搪塞,觉得有些不对劲,坚持验房,推开房门瞬间就被浓烈恶 臭熏得作呕,同行的朋友甚至当场呕吐。整个公寓地面完全被各种生活垃圾和宠物粪便覆盖,外卖餐盒堆积发霉,脏纸巾、塑料袋随处可见,还有四只猫在屋内流窜,楼梯、卧室沾满猫毛和排泄物,一块卧室玻璃也已碎裂。然而,屋内晾晒的衣物和猫碗里新鲜的食物却证明,租客竟然一直生活在这样的“垃圾堆”里。   据南昌广播电视台8月18日报道,2024年4月,房东张先生(化名)将一套双层公寓出租给两名年轻女子李琳与王璐(化名),租期一年,月租金3000元,押金2000元。   合同约定租客需“保持房屋整洁”,不得擅自饲养宠物,后经协商允许养猫,并承担房屋损坏的维修费用。   2025年8月,租约到期后续租半年。   同年8月14日,李琳与王璐突然提出退租,并表示“押金不要了”。   张先生要求验房,但对方多次推脱,察觉异常后,张先生直接前往公寓,开门后目睹惊人场景:屋内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包括外卖盒、塑料袋、纸巾等,食物残渣霉变,酸臭气味弥漫。   有四只猫长期滞留室内,猫粪、猫尿遍布地板、楼梯及卧室,猫毛粘附家具。   而卫生间玻璃门破裂、卧室窗户玻璃碎裂、门锁故障。   难以想象的是,从屋内晾晒衣物、猫碗有新鲜猫粮来看,表明两个女租客仍正常居住。   经协商,租客同意扣除2000元押金并额外支付2000元赔偿金。   张先生随后聘请保洁公司深度清洁,花费约1500元,维修费用仍在核算中。   对此,有人说,这简直太离谱了!押金才两千,房东真是亏大了。光是那个深度清洁和消毒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更别说换玻璃、修门了。两千块押金肯定不够,额外赔两千也算是个教训。建议房东把她们列入租赁黑名单,不然下次还得坑别人。   也有人说,看完心里挺不是滋味的,虽然做法绝对错误,但两个年轻女孩把自己活成这样,是不是遇到了什么过不去的坎?比如抑郁、巨大的生活压力或者情绪崩溃?感觉这不单纯是懒和脏的问题,更像是一种心理上的‘功能失调’状态。   更有人说,这事儿光赔钱就完了吗?那种程度的污染,如果地板、墙体被猫尿长期浸泡产生了无法消除的异味和细菌,导致房屋价值受损,这部分又该怎么算?   本案涉及《民法典》合同编与侵权责任编的交叉适用,从法律角度,两个女租客的行为同时如何违约与侵权,那么,房东张先生该如何维权呢?   1、两个女租客未正常使用房子,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义务,房东张先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主张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房东张先生与女租客签署了租赁合同,各方均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合同明确要求“保持房屋整洁”,而女租客将房屋变为“垃圾屋”,直接违反约定。   即使合同未细化卫生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   两个女租客的卫生状况显然超出合理限度,构成严重违约。   基于此,房东张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女租客赔偿损失,而女租客提前退租也是违约事由之一,不影响其责任的承担。   在损失范围方面,虽然房东张先生事后同意养猫,但女租客未妥善管理宠物,导致粪便污染、异味渗透,造成房屋价值贬损,此类损害超出正常使用范畴,应承担修复费用。   而且,两个女租客支付了押金,而押金除特殊约定外,一般属于履约担保金或者违约金,房东有权扣收押金用于弥补损失。   两个女租客提出放弃押金,本意在规避责任,但是,如押金不足以覆盖损失时,如清洁费、维修费等,房东仍有权主张额外赔偿。   2、两个女租客不仅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还造成了房子受损及环境污染,构成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房东张先生若是觉得合同约定不明,无法确定责任,其还可以基于侵权责任主张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两个女租客明知垃圾堆积、宠物污染会导致房屋损坏,如地板腐蚀、细菌滋生等,仍持续该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尤其窗户玻璃、门锁等损坏,可能涉及故意或重大过失,需全额赔偿维修费用。   而结合第18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房东张先生有权选择主张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化。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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