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逊克县,一男子与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可万万没想到,儿子越长越大越不像男

云景史纪 2025-08-22 10:15:33

黑龙江逊克县,一男子与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可万万没想到,儿子越长越大越不像男子了,这让邻居说三道四。男子忍不住想要证明儿子是亲生的,以堵住邻居们的悠悠之口,结果翻车了,儿子的确不是男子的。愤怒又痛苦的男子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院,索赔25万余元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

据红星新闻8月19日报道,王先生和张女士在2004年结婚,婚后二人本来想要一个孩子,但张女士的肚子一直没动静。直到2012年年底,张女士才怀上了孩子,这让一家人无比兴奋。

2013年8月份,王先生的儿子小王出生了,自此这个三口之家终于完整了。可是自从小王上幼儿园开始,王先生和张女士就经常为琐事吵架。最终在2020年4月,二人选择了离婚。

在离婚后,一些流言蜚语就传到了王先生的耳中,说小王长得一点都不像王先生。

王先生也没当回事,儿子像妈是很正常的,虽然二人已经离婚,但这有什么好计较的。

然而王先生的沉默并未让这样的流言蜚语消失,这让王先生非常生气。在2025年年初,王先生就带着小王来到鉴定中心,他想要用证据来堵住那些悠悠之口。

可是鉴定结果出来后,却让王先生感到天都塌了,报告显示:“不支持小王与王先生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这几个字无疑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刺痛了王先生的心。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疼爱了12年的儿子,竟是别人的孩子。

在愤怒和痛苦的交织下,王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2025年3月,王先生将张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与小王不存在亲子关系,并让张女士返还这10多年的抚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5万余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9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在法庭上,王先生拿出了那份亲子鉴定报告作为证据。

虽然张女士不认可这份证据,但因为她拿不出其他有利的反证,而且张女士明确表示拒绝再次进行亲子鉴定。

因此,法院认可了王先生所提交的亲子鉴定报告,认为小王与王先生不存在亲子关系。

本案中,张女士明确表示拒绝亲子鉴定,这说明张女士心虚,她明知道小王不是王先生的儿子,却故意隐瞒事实,让王先生白白养了小王这么多年,所以张女士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认为,张女士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因此,法院综合考虑下,判决张女士应当返还王先生抚养费168296元。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由于王先生已经抚养了小王12年,他对小王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和心血。可是小王却非王先生亲生,这对王先生的精神打击特别大,使其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综合考虑下,判决张女士应当向王先生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至于亲子鉴定费用,这是王先生为了证明自己主张所产生的,属于自证费用,张女士不需要承担,所以法院驳回了鉴定费的诉请。

最后,有网友表示:“才赔偿3万元,太少了,30万元都不为过,12年的辛苦啊。”

还有网友表示:“建议凡是生小孩,都必须把亲子鉴定做了,这样就不会发生王先生这样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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