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武汉大学生迎新直播被喷到关评论,很多人也批评这个事件没有下文
其实就这个案子来说,大众可能还真要给武汉大学一点时间,因为武大事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诬告问题,而是实打实涉及了一系列社会运行底层逻辑,所以哪怕是武大这样的顶级名校都无法做出结论,必然要向上沟通。所以向上甩锅的说法有点偏僻,这个案子的涉及面,是真的非常广。
有人不信,哪有这么夸张,我就提一个,你们怎么看待偷拍?
你说这三天两头上热搜的问题还有什么好讨论的?偷拍入刑啊,无论什么样的偷拍都该重罚,绝不姑息
很好,那问题就来了,武大事件中,女生对着男生下体拍了两小时的操作,算偷拍吗?
这个拍摄行为,不论是时间长度,还是隐私部位,都稳定无疑的超越了市面上99%的偷拍视频,很多媒体爆出的偷拍基本在几分钟,都比不上这个零头。
你说这怎么能算呢?当时女生是怀疑男生在犯罪啊
好,那么问题又来了,以后我能不能也以怀疑对方犯罪为理由,拍摄对方一小时呢?
我认为你从事不法职业,所以拍摄你固定证据,能还是不能?
有人又说了,区别在于场所,之前偷拍是酒店宾馆这样的隐私场所,而图书馆是公共空间,所以不算偷拍。
好,那么问题来了,街拍为什么被指责偷拍,
记得吗,今年4月份大家吵过的,上海女子指认街拍摄影师偷拍的事。
网红街区,公共性来说一定比你大学图书馆要高,对方还是摄影师,拍的还不是那个女子,但女子认为就算偷拍,很多人还一个劲赞同,请问为什么?
如果按大家对街拍喊打喊杀的标准,甚至哪怕打个对折,武大这偷拍也没有争议,对吗所以媒体三天两头痛斥偷拍,要怎么看待武大这两小时超长偷拍呢?
绕不过来了吧?所以大家不妨诚实一点,我直说了吧
很多人的标准根本不是什么公共性,动机性,而是性别差异
男的拍女的,哪怕是大街上拍摄,也是偷拍
女的拍男的,那叫看见crush,勇敢捞人
不就这么一回事吗
作为个人,搞双重标准是没有问题的,人都是自私的,向着自己很正常,
但作为法律,必须是要把水端平的,因为法律的基石是人人平等
而且这件事的复杂之处在于,当前还有一个政治正确,叫做照顾女性利益
于是这个事情卡在这里了
从法律角度,偷拍的一视同仁
但从照顾女性角度,你不太可能去追究女方
可这又会让之前各路媒体大肆宣传的打击偷拍,绝不姑息的口号变成笑话
类似的还有网暴造谣问题,这个也是当前工作重点,媒体三天两头宣传的。
于是问题又来了,在校方监控都不支持的情况下,以主观怀疑作为理由,带动无数媒体营销号攻击男方,这个算不算造谣网暴?
有人说这是合理质疑,不算造谣网暴
问题又来了,既然你能合理质疑,那么别人能不能也以合理质疑为理由,
我质疑你偷了我东西,直接拍下来发网上,请问这算不算造谣网暴?我也是真心这么认为的,再直接一点,“我觉得你和会所一个小姐很像”,算不算质疑?
我认为你像性骚扰,和我认为你像小姐,是不是一个等级的人格造谣?
你是真这么认为,那人家也是发自内心的这么认为啊,为什么又算造谣网暴了呢?
而如果以规模为标准,那更不用讨论了,武大图书馆事件前前后后几百家媒体下场,几十亿阅读量,
我怀疑你是小姐,发朋圈是造谣
我怀疑你性骚扰,发几百家媒体却不是造谣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是吧?
也就是这涉及到打击偷拍打击网暴和照顾女性这几个政治正确,哪个更正确,哪个优先度更高的问题。
今天喊了绝不姑息不放过任何一个偷拍者,明天遇到一个女性偷拍,是绝不姑息,还是当做没看见,还是要回去重新定义一下偷拍的标准呢?
如果直接当没看见,那以后偷拍造谣的话题还喊不喊,宣传还做不做了?
所以很多人说尊重事实就行,其实这件事从事实来说没有任何争议,监控视频就放那里,有争议的是标准
就像PPT曝光出轨对象
女的写16页PPT曝光男的算勇敢发声,男的写PPT报告曝光女的算侵犯隐私
从唯物主义实事求是角度看,这是完全一样的行为,但你会发现很多人就有不同答案不同标准
真正难的也就是这一点,你怎么把标准差异给圆回来,并且还要尽可能不违背当前各种已有的口号
处罚女方,会被各路水军指责对女性不友好,
不处罚女方,那这一案子很可能就会打穿这两年所有政治正确进步提案,因为这个案子把造谣,网暴,偷拍,目前重点问题一个不落全踩了。
昨天喊了绝不姑息,今天就当做没看见,那这两年各种口号宣传全要变成小丑和笑话,以后只要你一提造谣,网暴,偷拍,就绕不开这个问题,为什么之前偷拍两小时不算偷拍,现在拍几分钟算偷拍呢。
这种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显然是一个高校无法决定的。
游戏人间
总该有人出来解决吧,学校失职,主管部门又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