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成功了?据湖北日报8月26日的报道,辽宁鞍山,一男子上班期间请假离开,结果在

北岛社会 2025-08-29 04:24:02

讹人成功了?据湖北日报8月26日的报道,辽宁鞍山,一男子上班期间请假离开,结果在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他倒在马路边,没有了呼吸,经鉴定为酒精中毒失温死的,不料,事后家属却把公司和疑似酒友的人,一同告上了法院,索要50万的赔偿,法院判了!   凌晨5点多的辽宁鞍山,天刚蒙蒙亮,一位早起赶路的路人正沿着人行道快步走着,忽然,他瞥见街角的阴影里倒着个人,蜷缩在路边,像是喝醉了酒睡着了,路人心里一动,想着天凉,别是冻出个好歹,便走上前想叫醒对方。   可喊了两声没动静,他伸手推了推男子的肩膀,只觉得对方身体僵硬得吓人,路人心里“咯噔”一下,赶紧蹲下身探了探男子的鼻息,一点气息都没有!他吓得赶紧后退两步,掏出手机打了110和120。   等民警和医护人员赶到,确认男子已经死亡,法医鉴定结果很快出来:酒精中毒引发呕吐,加上凌晨低温导致失温,最终不幸身亡,而随着调查深入,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也逐渐清晰。   去世的男子是附近一家公司的员工,事发前一天正上夜班,凌晨时分,他突然向领导请假,说有点私事要处理,领导痛快批了假,他便离开了公司,谁也没想到,这一别竟成了永别。   事后,男子的家属将公司和他的一位朋友告上了法院,索赔50万元,家属认为,公司在员工请假后没打一个电话关心,管理上有疏漏,他们手里也有录音,朋友曾打电话约男子喝酒,所以认为朋友作为同饮者,没尽到照看义务,才导致悲剧发生。   法庭上,公司觉得满肚子委屈,请假流程合规,出事地点也不在公司,这责任公司实在担不起,那位被起诉的朋友更是哭笑不得:“那天我确实喝了酒,但早就结束回家了,他打电话来的时候,我还劝他少喝点,根本没跟他碰面,怎么就成了‘同饮者’?”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对员工的私人时间没有监管义务,请假流程合法合规,不应承担责任,而仅凭一段约酒录音,无法证明男子出事前确实和这位朋友一起喝酒,也不能认定朋友有照看义务,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索赔诉求。   这段判决结果传到网上,网友们大多觉得公正:“男子是在私人时间出事,又不是工作期间,公司确实没责任,总不能员工离开公司后,一举一动都要公司负责吧?”还有人说:“家属想找个说法能理解,但也得讲道理,不能谁都告”。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约人喝酒得谨慎,一旦同桌共饮,就得尽到提醒少喝,别让“酒局”变成“悲剧局”,更重要的是,喝酒要懂得适可而止,贪杯不仅伤身体,还可能在意识模糊时遭遇意外,就像这位男子,若不是喝到酒精中毒,或许就不会在低温中失去意识,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   生命只有一次,别让一时的贪杯和疏忽,给家人留下永远的痛。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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