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新疆,一男子躺在自家羊圈旁的拖拉机车斗内睡觉。凌晨时分,听到动静,起身拿起手电筒查看,看到一辆车停在自家羊圈旁,车主正打开车窗朝自家羊圈方向观望。 因为通往羊圈的路是一条死胡同一般人是不会来,再加之此前有人开车多次偷走过男子家羊,男子于是怀疑对方想要偷自家的羊,便上前询问对方是干什么。 怎料,对方态度强硬,直接怼了男子,说“你管我干啥呢!” 男子当即与对方发生争吵。 双方争吵过程中,男子见对方用手指指自己,将对方的手指打开,结果被对方单手掐着脖子按在汽车的引擎盖上。 随后,男子为了脱身,从右侧口袋中拿出折叠刀,用双手打开,右手持刀在对方左侧腰部和左胳膊处各划一下。 而后见对方吃痛之下松手!把刀子合起来,又用拳头打了对方右侧肋骨两拳。 事后,对方报警,声称走错了,在掉头时,被男子殴打。 警方查明上述事实后,最终以故意伤害他人为由,对男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 男子被罚后,表示不服,先是提起行政复议,未果后,又将警方告上法庭。 法庭上,男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辩称,对方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自己的承包地范围内,且拒绝自己的正常询问,同时对自己实施暴力,致自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自己在生命安全出现危险的情形下进行的反击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 面对男子的控诉,警方辩称对男子的处罚并无不当。男子二人因一点琐事发生争吵,双方主观上均存在过错,后双方矛盾升级出现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发生过程中,男子被对方掐脖后,其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先后将对方的后背及左胳膊划伤,后又使用拳头殴打对方,明显不是对他人违法行为的制止,而是主观存在伤害他人的故意,所称自己是“正当防卫”纯属狡辩。 法院这样判! 虽然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无正当防卫的相关条款,但是公安部2007年印发的《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案的争议焦点也正是男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法院审理后,最终采纳了警方的意见,认为男子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打伤他人的行为,从根本上不具有防卫的目的。最终驳回了男子的全部诉请。 最后,男子的案件令人唏嘘! 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避免因为误会或者一时冲动,给自身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事你怎么看?注:图片来源网络,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法院。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冤不冤?”新疆,一男子躺在自家羊圈旁的拖拉机车斗内睡觉。凌晨时分,听到动静,起
律安说法
2025-08-29 13:17:33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