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三次面就花三万!”广东小伙小邵今年25岁,在网上打游戏时认识了小李,两人聊了两年,一直关系暧昧。直到小李和前男友分手,小邵觉得机会来了,开始疯狂示爱。小李没直接答应,但也没拒绝,反而说要看小邵有没有“诚意”。于是小邵先是主动给她报销了1440元的机票费,把人从外地接到身边。 七夕节前夕,两人终于在深圳见面,小邵一冲动花了两万多买了个金手镯,还当面表态:“这是以结婚为目的送的!”后来他见了小李父母,又买了价值一千多块的金戒指,当成订婚的信物。他心里已经认定这段感情能修成正果,甚至开始憧憬未来的婚姻生活。 可现实却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这段感情仅仅维持了八个月,两人平时矛盾多,经常吵架,最终还是分手了。小邵觉得特别委屈:自己花了三万块钱示爱,对方收了礼物,却没给个明确的承诺,这不是耍人嘛? 于是他一气之下把小李告上法院,要求退还机票钱、金镯和戒指的钱,总共两万三千多。 然而法院最后驳回了他的诉求。 理由很简单:这些钱和礼物都是小邵自愿赠送的,属于恋爱中的正常开销,不算彩礼,更没有书面约定什么“收了礼就必须结婚”的条件。金额虽然不小,但在追求和恋爱范围内也不算特别离谱,所以女方不需要返还。 小邵确实有点“冤种”。他太投入了,满心以为“付出=收获”,结果却被现实教了一课。 小李呢,也不是完全没问题。如果她明知道自己对小邵没感觉,却还心安理得收下那么贵重的礼物,这种做法确实欠妥。哪怕法律上不用还,但从做人处事的角度,多少也该退还一部分才算厚道。 感情本就不能用钱来衡量,花钱未必能买到真心。 对于小邵来说,这次的经历算是花钱买了个教训:以后在恋爱里,别一上来就把所有筹码都押上去,得学会先看清对方的态度和心意。至于小李,也应该明白,不喜欢一个人就要早点说清楚,不要模棱两可地拖着,更不能一边收礼一边不拒绝,那样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 希望小邵能从这次的经历中长点心眼,别再让自己陷入花钱买教训的循环。
必须严惩!广东,一男子到停车场停车,遇到女子带着孩子在“人肉”占位,男子随口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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