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5岁的女孩花了808元,一次性在左耳打了14个耳洞。回家后耳朵出现红肿瘙痒的症状,父亲发现后又气又急,当即投诉了商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素材来源于:安徽商报8月28日报道。 小琴今年上初三,平时总爱留意时尚博主的穿搭。最近刷到不少女生戴多排耳钉的视频,她觉得“一边耳朵戴七八个耳钉特别酷”,心里便动了打耳洞的念头。 她先去家附近的饰品店询问,店员得知她才15岁,连连摆手拒绝,称未成年人不能打耳洞,万一感染了担不起责任。接连被拒两次,小琴心里不服气,总觉得是店家小题大做。 这天周末,她和同学逛街时,看到街边一个临时搭起的小摊,挂着“无痛打耳洞”的牌子,摊主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正给一个女生戴耳钉。 小琴犹豫了几秒,还是凑了过去询问能否打耳洞。摊主抬头瞥了她一眼,见她个子高、梳着马尾,随口问了句是否满16岁。 小琴心里一慌,含糊回应到了。摊主没再追问,指了指小马扎让她坐下,询问想打几个。 一开始小琴只说打3个,可第一个耳洞打完后,她对着摊主递来的小镜子看了看,觉得不够显眼,又让摊主在旁边补了2个。 打到第6个时,摊主嘟囔了句“打太多容易肿”,小琴却没当回事,称自己朋友打7个都没事,让摊主接着打,多打几个她多给钱。 摊主听她这么说,便不再劝阻,顺着她的要求在左耳打了一排又一排,最后数了数,竟有14个耳洞。 摊主按每个耳洞57.7元收费,收了808元,连句“注意消毒”的提醒都没说,就忙着招呼下一个客人了。 回家路上,小琴还对着手机自拍,越看越觉得有个性。可到了晚上,左耳开始发烫,碰一下就疼。 她偷偷翻出家里的碘伏,正对着镜子往耳朵上抹,父亲老秦推门进来拿东西,一眼就看到她通红的耳朵和满桌的棉签。 老秦的声音瞬间拔高,询问女儿耳朵怎么了。他走近一看,见女儿左耳上密密麻麻全是小血点,红肿得像个馒头,气得手都抖了,质问女儿怎么打了这么多耳洞,才多大年纪,又是在哪打的。 小琴被父亲的样子吓哭了,支支吾吾说出了街边小摊的位置。老秦又气又心疼,一边拿冰袋给女儿敷耳朵,一边斥责她:“你知不知道这样会感染?万一留疤怎么办!” 第二天一早,老秦带着小琴去医院。医生检查后表示是多处皮肤破损引发的炎症,开了消炎药和消毒喷雾,反复叮嘱“每天要消毒三次,且不能沾水”。 从医院出来,老秦直接打了12315投诉,又带着小琴找到那个小摊。摊主见老秦带着人来,一开始还嘴硬,称小琴来的时候看着就成熟,自己问过年龄,小琴说快16了才给她打的。 老秦冷笑一声,反驳说:“就算小琴谎报年龄,你也该核对!14个耳洞打在一只耳朵上,难道就没觉得不对劲?这是拿孩子的身体当儿戏!” 摊主被问得说不出话,见周围围了不少人,赶紧改口称是自己疏忽了,愿意赔医药费,再给孩子买点营养品。 很快,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来了,当场检查发现摊主没有营业执照,使用的打耳洞工具只是简单用酒精擦了擦,根本达不到消毒标准。 最终,摊主不仅退还了808元费用,赔偿了小琴的医药费和营养费,还被责令立即停业整改。 有人说现在的孩子太爱美,根本不考虑后果;也有人骂商家唯利是图,连未成年人都敢坑。 1、15岁的小琴有没有权益打耳洞? 从法律上,打耳洞本身未被禁止,但小琴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此类涉及身体侵入、可能有健康风险的行为,需经家长同意。 实际中,正规商家因她是未成年人拒绝服务,正是基于对其认知能力不足的考量;街边小摊为她打耳洞,是摊主未履行审查义务,不代表小琴有完全自主决定权——若家长不同意,她擅自打耳洞虽不违法,但不符合监护责任要求。 2、小琴一次性打14个耳洞对身体不利,商家有没有过错? 商家有明显过错。一是未严格核验年龄,仅随口询问就轻信小琴“快16岁”,违反对未成年人交易的审慎义务;二是一次性打14个耳洞属高风险行为,远超15岁孩子的判断能力。 根据《民法典》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的规定,摊主未告知风险、未征得家长同意,流程违规。 从实际后果看,小琴耳朵出现炎症,与商家未提醒护理、工具消毒不足直接相关,侵害了小琴的健康权,需承担退费、赔偿医药费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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