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女子因合租在群租房,通风条件不好就一直把衣服晾在走廊里,结果却发现新

静守流年待花开 2025-09-06 11:42:35

河南新乡,一女子因合租在群租房,通风条件不好就一直把衣服晾在走廊里,结果却发现新买的7条内裤丢了6条,女子觉得是家里狗叼走了,于是将其打了一顿,因为没找到内裤,女子又买了一个监控安装在走廊,这才发现自己冤枉狗了。 杨女士因为工作需要合租了一个群租房,由于是群租房,通风条件不好,所以,杨女士就一直在走廊晾晒衣服。 最近,杨女士陆陆续续买了7条内裤,可是晾晒之后却发现丢了6条,这让她感慨道买的速度都赶不上丢的速度。 起初,因为自己养的宠物犬总是早上乱叫,这让杨女士怀疑是宠物狗叼走了,于是就把宠物狗打了一顿。 但是,接下来因为没找到内裤,杨女士就有些怀疑是不是被人拿走了?随即,杨女士买了一个监控安装了起来。 果然,监控清晰拍下一名男子熟练的走到晾晒区挑拣内衣,即使看到了监控仍顺手拿走。 这才让杨女士如梦初醒,原来不是被狗叼走了,是被人给拿走了,于是,杨女士选择了报警。 事发后,有人说,你去拿人家穿过的内衣干啥,有这种不良癖好,自己去买不就行了? 还有人说,这个男的在犯罪的边缘疯狂试探,就是那6条内裤,他如果是分三次拿走的,那么就犯罪了。 事实上确实如此,因为刑法明文规定,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所谓的多次盗窃,就是两年内三次盗窃,这和盗窃金额没有一点关系,即便是价值较低的内裤,只要是分了三次盗窃,原则上就构成了犯罪,至于最终会不会被起诉,会不会被判处缓刑,这就要看认罪态度和具体情节了。 当然,即便不构成盗窃罪,那么,这种偷他人财物的行为,也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就规定,盗窃他人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即便不构成犯罪,也要被处以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 不过,既然是这种极为隐私的私人物品,还是建议在家中晾晒,不要拿到公共场所去晾晒,究竟,防人之心不可无。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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