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喝醉,朋友给他叫了一个代驾小哥,让送男子回去并送上楼,小哥一看男子醉的不轻,担心自己送不上去,不料,醉酒男子觉得被歧视,张口就骂,小哥心生恐惧就和男子朋友说:取消订单吧,太吓人了!没想到,男子趁小哥不注意,打了小哥一拳,这下惹怒了小哥,结果悲剧了! 9月4号凌晨,干代驾的金先生,遇到一个难缠的客人,让他望而却步。 凌晨时分,金先生接到一个订单,把一个醉酒的男子送到一个地方,并要求把他送上楼,订单是男子朋友下的。 金先生见到醉酒男子后,发现他喝的挺多,酒气冲天,看他醉意比较重,心里不禁有些顾虑。 金先生担心自己不能把男子顺利的送上楼,要知道,一个喝醉的人,还是一个大老爷们,他要是烂醉如泥送上楼还是很困难的。 于是,金先生就和醉酒男子的朋友联系,说自己可能无法将醉酒男子送上楼,不行就取消订单吧。 没想到,醉酒男子一听这话,感觉被歧视,瞬间酒精上头,对着金先生就是一顿骂骂咧咧。 金先生和下单的人说:“不行取消订单吧,这也太吓人了!” 没等金先生说完,醉酒男子趁他不注意,突然大手一挥,对着他就是一拳,直接将他打倒在地。 金先生被打的晕头转向,眼冒金星,把他气的够呛,这人怎么还偷袭呢? 而那头,醉酒男子对金先生一顿辱骂,长达十多分钟。 金先生反应过来,拿出手机报警了。 金先生非常气愤,当时他根本不想原谅这个醉酒男子,就想让他进去关个几天,长长教训。 毕竟,醉酒可不是打人的理由,更不是随着辱骂别人的借口。 然而,等金先生冷静下来,他考虑到自己的伤情不是很严重,如果要走正常流程的话,可能需要做伤情鉴定,还要走一系列的相关流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考虑到时间成本要比较久,他便提出了第二个方案,和醉酒男子的家属协商赔偿。 第一,醉酒男子打了金先生一拳,属于殴打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醉酒男子无故殴打金先生,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而且,醉酒不是免责的理由,因此,男子要承担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男子的辱骂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公然侮辱他人”,警方可对醉酒男子进行治安处罚,具体责任需结合辱骂内容、方式及后果来判断。 另外,金先生可以要求醉酒男子赔礼道歉。 不过,金先生一开始确实想让醉酒男子进去关几天,但是,考虑时间成本,他选择和对方协商赔钱。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醉酒男子趁金先生不注意,打了他一拳,这对金先生的身体造成了伤害。 金先生要检查、治疗伤情,以及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这些钱他可以向醉酒男子索赔。 最终,金先生和男子家属协商后,男子家属赔偿金先生5000元。 金先生也签了谅解书,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 有人说,怎么协商赔偿?你就态度坚决要送他们进去,一副不在乎钱的样子,他们会想办法跟你协调私了,你也别提多少钱,他说的价格不满意,你态度在坚决一点,他就会越提越高,没有钱的好歹也送他进去了,反正不要自己开口要钱就对了。 一拳5000对于有钱人这些都是小钱!如果五万他会记一辈子,酒后永远不敢出手。 生活中,许多人总以为“醉酒闹事”只是小事一桩,甚至用“喝多了”当借口逃避责任。 但是,醉酒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法律明确规定醉酒者需承担责任,而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是要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惨痛代价的。 所以,遇到这借酒撒疯种人不要怕,第一时间报警,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对醉酒男子的行为怎么看呢?
广西,66岁男子与情人在酒店发生关系,情人睡醒一觉后,发现男子没了呼噜声,判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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