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房东打算把房子,结果还没挂牌就惹上了官司。 她是急着用钱,想着租客住了两年,先问问对方买不买,也算有个交代。 开口165万,租客当场回了句:“你疯了吧,这房顶多值100万。” 这话一出口,房东也懒得多说,当天就以150万卖给了别人,压根没想到对方第二天突然翻脸。 租客跑过来说:“你报160以下我肯定就买了,这房我盯很久了!” 然后就直接把房东告上了法庭,说人家侵犯了他的优先购买权,要赔他20万损失。 法庭那边看了半天,意思也挺明白:房东确实没给你考虑时间,但你开口就砍60万,也不像是想买房的样子。 到头来,法院判房东赔了2.5万,说实话,俩人都没落着什么好。 这事儿一出来,网上的评论直接离谱到飞起了: “我在街上看到一美女结婚了,她结婚前没问我同不同意,我现在就准备起诉她,要赔我五万精神损失。” 还有人说:“房东通知你了,你自己非得杀个100万,谁能猜你心里到底想不想买?” “不是优先购买权变‘你得猜你爷爷我想法权’了吧?” “这都能告赢点钱,我楼下超市牛奶打折没通知我,我也得告它一嘴?” 看完这个案子,就一个感受:有话早点说,价合适你就买,别说完“太贵”了,又来后悔。 不然真闹到法院,赔也好、赢也好,那都是你自己说话不清楚、动作不利索的代价。 你说,要真想买,你当时怎么不说:“你报155万我立马买”,非得等人家成交了才想起来委屈? 房子是别人的,权利是自己的,嘴上说得再响,落不到纸上,都不作数。 你怎么看?
湖北武汉,一房东打算把房子,结果还没挂牌就惹上了官司。 她是急着用钱,想着租客住
路人新视野
2025-09-13 01: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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