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规定真得改改了!
北京地铁里,
一女生没给抱孩子大妈让座,竟被大妈
拍打还抠破鼻子,疼得直掉泪!
更气人的是,家属居然甩锅“她有精神病,没吃药,晕倒你负责”,合着打人还成有理了?
最后民警调解,大妈就赔了100块,连句“对不起”都没有,这处理也太轻了吧!
精神病啥时候成免罪金牌了?
家属明知没吃药还放她出门,这不是不负责任,是拿病当欺负人的武器啊!
今天抠鼻子,明天要是更严重,谁担责?道歉才是最该要的,100块能买回尊严吗?
咱们得想想,规定是不是该更严格点?家属的责任咋能随便甩?
大家觉得这事儿该怎么处理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