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7日,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拟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742.3931万元减少为11,739.5931万元,股份总数由11,742.3931万股减少为11,739.5931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申报债权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横路2788号
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传真号码:0519-88610739
申报日期界定: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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