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刘庭式考中进士后,已订婚约的娘子因病失明。女方因家贫而如今又失了明,不敢再提婚约,旁人都劝他另娶高门,他却笑道:“吾心已许之矣。”
刘庭式的婚约,是在他还是个穷书生时定下的。未婚妻是同乡人,家境贫寒。
熙宁六年,刘庭式金榜题名。几乎同时,他未婚妻的眼睛却瞎了。
在当时的京城,新科进士是高官富商们争抢的女婿。
女方家里知道了,托人带话过来,说这门亲事不敢再提了。刘庭式的亲戚朋友也都劝他,说一个瞎眼的农家女,只会拖累你的前程。
刘庭式听完,拒绝了所有人的“好意”,说:“吾心已许之矣。”
他带着聘礼,亲自登门,把那位双目失明的女子娶回了家。并且,两人相守一生,感情甚笃。
刘庭式的这份“信义”,不仅给了妻子,也给了他治下的百姓。
后来,刘庭式被派往密州(今山东诸城)担任司法推官。
他到任后,审查旧案,发现了一桩奇怪的死刑案。
案中的囚犯是个普通百姓,因被诬告犯了重罪,在严刑拷打下屈打成招,定了死罪,只等秋后问斩。
刘庭式反复查看案卷,发现其中的人证物证都有巨大漏洞,他断定,这是一桩冤案。
可案子早已审结,所有手续都已完备,想要翻案,必须找到新的证据。
刘庭式找不到。
眼看行刑的日子一天天临近,知州催他赶紧签字上报,核准死刑。刘庭式却把文书压在桌上,迟迟不肯动笔。
知州派人催了一次又一次,刘庭式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
最后,知州被彻底激怒了,亲自把他叫到堂上,厉声质问:“区区一个死囚,你为何一再拖延,是想违抗本官的命令吗?”
刘庭式摘下官帽,对着上司,平静地磕了一个头。
他抬起头,义正言辞地说道:“与其杀一个无辜的人来讨好您,我宁愿得罪您,也要为他争取一条生路。”
知州被他这句话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刘庭式的坚持,最终等来了奇迹。
不久之后,在外地流窜的真凶意外落网,那桩冤案终于真相大白,死囚得以无罪释放。
这件事,传到了当时的大文豪苏轼的耳朵里。
苏轼对刘庭式的品行大加赞赏,亲自写信向朝廷举荐他,信中只有一句话的评语:“刘庭式,乃真读书人也。”
刘庭式的一生,诠释了“信义”二字的千钧之重。
在那个时代,一个新科进士抛弃订下婚约的残疾贫女,是“合情合理”的选择;一个下级官员为了保住饭碗,对上司的错误命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人之常情”的变通。
可刘庭式偏偏选择了最“不合时宜”的那条路。他对未婚妻的信,是对本心的坚守;他对囚犯的义,是对天理的敬畏。这份坚守与敬畏,在今天看来,或许有些“迂腐”,却是那个时代读书人最宝贵的风骨。
何为君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而刘庭式,无论穷达,都守住了自己的心。
一诺许红颜,一生不相负;一念存仁心,生死不低头。
这,或许就是苏轼口中那个“真读书人”的模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