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网友申请将儿子户口迁回农村被拒?公安局:不符合以下五类回迁情形
邵阳网友发帖反映,申请将两个儿子的户口从城镇迁回农村被拒,发帖人认为根据2024年3月份湖南省公安厅新规定及2025年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两个儿子符合回迁条件。
9月12日,新邵县公安局回应称,《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户口迁回农村只有特定几种情况可以办理,发帖网友的情况不属于现行政策允许的范围,因此无法办理。
邵阳网友发帖称:我在新邵县公安局看见你们的回复,我是要把我两个儿子的户口从城镇迁回农村,安置在我父亲的土地上,给孩子一个农村的身份长大,学会农村的生活技能,不想让孩子失去农村的身份,我父亲今年70岁了,身体也不太好了,希望能有孙子在身边照顾,也好让孩子接受农村的传统思想,让孩子将来有一个好的发展基础,我是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孩子的户口迁回农村,符合条件,我提出申请你们不办理,我认为这不是合法合规的,你们的理由不成立,我希望你们能尊重法律,让孩子有一个农村的身份长大。
新邵县公安局回复: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户口迁回农村只有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一)退伍军人;
(二)残疾人;
(三)年满六十岁的老年人;
(四)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治愈的病人;(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六)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情况。
以上为户口迁回农村的限制性条件,发帖网友的情况不属于现行政策允许办理的范围,无法办理其户口迁回农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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