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惩罚!”湖北,一男子贴对联时,发现一女子有智力障碍,心生邪念,用蛋黄派诱

洋仔说法 2025-09-16 17:46:16

“冲动的惩罚!”湖北,一男子贴对联时,发现一女子有智力障碍,心生邪念,用蛋黄派诱骗至偏僻棚屋,企图实施侵害。然而,在身体接触后,男子发觉女子有股味异味,实在无法忍受,遂中途主动停止了侵害。案发后,尽管男子的未得逞,但还是被逮捕归案。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其构成qiang 奸 罪,对其判处了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红星新闻9月16日报道,在某个偏远村庄,2025年1月28日,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件。   那天是农历腊月廿九,除夕之夜,洪大强(化名)一早去自家虾棚贴春联,途中看到路边站着一名女子王小梅(化名)。   洪大强注意到王小梅行为异常,目光呆滞、衣衫不整,嘴里喃喃自语,对过往行人毫无反应。   洪大强凭生活经验判断,这名女子可能存在智力缺陷。   洪大强当时产生了“占便宜”的念头,他从口袋里掏出准备自己吃的蛋黄派,递给了王小梅。   王小梅接过食物,懵懂地跟着他走进了附近的虾棚。   进入虾棚后,洪大强将门掩上,开始对王小梅实施侵害,见她没有反抗,便进一步侵犯。   但就在身体接触过程中,洪大强突然闻到王小梅身上传来一阵刺鼻的异味。   洪大强本打算进一步行为,但却实在受不了这个味道,随即停止侵犯行为,整理好衣服后离开了虾棚,将王小梅独自留在棚内。   约一小时后,王小梅的家人发现她失踪后四处寻找,在虾棚中找到她时,她正蹲在角落里吃剩下的蛋黄派。   家人察觉异常,立即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周边监控和村民提供的线索,很快锁定了洪大强。   到案后,洪大强如实供述了事发经过。   经鉴定,王小梅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   这意味着,无论王小梅是否表现出反抗行为,由于其精神缺陷,法律上认定她无法理解发生关系的含义,也无法做出有效的同意或拒绝表示。   侦查结束后,检察院在审查之后,认定洪大强的行为已经构成qiang 奸 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判了!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洪大强明知被害人王小梅存在智力缺陷仍实施侵害,被告人洪大强对此无异议。   根据洪大强供述,看到她目光呆滞、衣服脏乱,和正常人不一样,等等,这表明洪大强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凭借社会生活经验,已经能够从被害人王小梅的外在表现和行为特征判断其存在智力缺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一条明确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 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 奸 罪论处。   其中“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本案中,即使被告人洪大强不能准确判断被害人王小梅智力缺陷的具体程度,但根据其表现应当知道被害人王小梅存在精神障碍,符合“应当知道”的情形。   对于无性防卫能力妇女,法律给予特别保护,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妇女可能存在精神障碍,就负有放弃行为的特定义务。   被告人洪大强不仅未履行这一义务,反而利用被害人智力缺陷实施侵害,主观故意明显。   法院认定,被告人洪大强构成犯罪。   但是,被告人洪大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侵害,符合犯罪中止情节。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虽然洪大强是因为王小梅身上有异味才放弃,中止动机看似偶然,但洪大强客观上仍有条件可以实施犯罪,但确实自动停止了犯罪行为,符合中止的构成要件,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然而,公诉方指出,本案有两个从重情节:一是针对无性防卫能力的残疾人;二是针对社会弱势群体。   法院对公诉机关的意见予以采纳,考量了洪大强犯罪行为的从重情节,也考虑了中止的从轻情节。   此外,洪大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合考虑洪大强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洪大强有期徒刑9个月。   有人说,判决令人欣慰!虽然犯罪中途停止,但针对弱势群体的恶行必须严惩,对于这种利用弱者信任的行为比暴力犯罪更可恶。   也有人说,虽然行为可恶,但毕竟他自己停下来了。比起那些一错到底的罪犯,是不是应该给知错能改的人更多改过自新的机会?九个月刑期会不会太重了?   还有人说,洪大强及时中止,没有造成危害,依法可以免于处罚,为啥判处徒刑呢?   事实上,本案洪大强虽然没有完成,但他的前期行为已经对被害人的心理和人格尊严造成了侵害,特别是针对王小梅这样的弱 势群体,这种侵害更为严重。   基于此,法院可能认为已经造成了损害,不符合免除处罚的条件。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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