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山东临沂,丈夫被同村村民拿羊角锤打致轻伤二级,55岁大妈见同村村民最

律安说法 2025-09-16 19:21:52

“冤不冤?”山东临沂,丈夫被同村村民拿羊角锤打致轻伤二级,55岁大妈见同村村民最终只被判拘留3个月,赔偿2.5万余元,觉得太轻了,便找承办法官理论。结果,过程中,因说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而后被法院“辱骂”法官为由,罚款10万元,拘留15日。 据悉,2023年,杨大妈的丈夫与同村村民孙某发生纠纷,而后被孙某手持羊角锤打伤。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事后,因杨大妈丈夫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孙某立案调查。 杨大妈的丈夫随后还向孙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转眼2年过去了,2025年6月,杨大妈丈夫的案件有了结果。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判处孙某拘役3个月,并判处孙某赔偿杨大妈丈夫医疗费等共计2.5万余元损失。 55岁的杨大妈得知结果后,认为法院对孙某判罚过轻,于是便到法院执行大厅找承办法官理论。 结果,期间因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当天反被法院便以“辱骂”法官,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由,罚款10万元,拘留15日。 杨大妈懵了,承认自己当时“因情绪激动,所以嗓门大,扰乱了治安”, 但是也就只说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并没有“侮辱、谩骂”法官,在交完罚款、执行完拘留,出来后,便申请复议。 哪成想,又被告知已经超期,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3日内申请复议。 杨大妈无奈将此事曝光给媒体。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不少网友表示,打人的才被判赔2.5万余元,骂个人竟然罚10万元,涉事法院太任性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此事呢?杨大妈被罚得冤不冤? 杨大妈有没有“辱骂”法官,不能只听杨大妈的一面之词。 杨大妈如果确实“辱骂”了法官,确实不对! 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1款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也就是说,即便杨大妈存在“辱骂”法官、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最多也就只能对杨大妈作出罚款1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 《民事诉讼法》第114、115条的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个人可以罚款10万元。 不知道涉事法院是不是将罚款金额弄混了。 再者说,一方面来说,杨大妈因系在执行大厅与法官发生冲突,而非在法庭审判中,将杨大妈的行为定性为违反法庭秩序也有待考量。 另一方面,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均要求对行为人处罚的轻重应当与违法、犯罪的性质、情节相适应,不能过轻或者过重。 即便对杨大妈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存在法律依据,只因杨大妈不满判决,“辱骂”了法官,便对杨大妈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明显也有“小过重罚!”的味道。 当然,杨大妈虽然因为自身失误错过了复议的时间,并不是就只能认栽了! 法院其实还可以自行纠错。法院不自行纠错的,杨大妈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政法委求助。 最后,杨大妈一方本是受害者,不满判决,就民事部分依法可以提出上诉,就刑事部分,依法可以向检方申请抗诉。结果却因为私自找法官理论,与法官发生冲突,成为违法者,还被严惩,着实是令人唏嘘不已! 不管如何,其案件都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0 阅读:1497

评论列表

阿白

阿白

7
2025-09-16 21:47

罚款10万元,怎么在判决书上什么也没写?

豆沙包

豆沙包

5
2025-09-17 04:59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用户18xxx35

用户18xxx35

5
2025-09-17 03:57

临沂这么任性吗?

蓝色精灵xl

蓝色精灵xl

3
2025-09-17 03:20

直接抄家伙干!

火星梺雪

火星梺雪

3
2025-09-17 06:13

只能说想陪王嘉嘉了

用户10xxx21

用户10xxx21

2
2025-09-17 06:24

小便说详细点,临沂哪个县乡镇的

闪耀狮子之瞳

闪耀狮子之瞳

2
2025-09-17 06:33

大妈也拿羊角锤砸个轻伤二级啊

用户10xxx47

用户10xxx47

2025-09-17 06:40

这样的法官哪里欠骂?该杀!

律安说法

律安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