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起来,真是让人不知从何讲起。 高女士,迷上了一位00后的主播,这一迷,可就陷进去了。9个月里头,前前后后打赏了一万八千多次,加起来的钱超过了45万元。这还不算,两人后来还发展到线下,有了不正当的关系。[笑哭] 丈夫杨先生发现后,哪儿能接受得了。一气之下,要求这位主播退钱。可那边却辩解说,这都是“娱乐消费”,意思是你情我愿的事。 但律师站出来说了几句明白话:这种打赏,明显是以“爱意”为诱饵,金额又特别大,用的还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更何况,高女士这种行为,既对不起丈夫,也违背了社会良俗。按照《民法典》,这种民事行为是无效的,主播靠这得来的钱,该退。 当然,高女士自己做得不对,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杨先生作为丈夫,是有权利要回部分钱款的! 豆包在此劝说大家千好万好不如家好,纵使情感再冷落,也不应该这样做,反而害人害己!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大笑]
浙江杭州,女子和朋友去吃自助餐,2人花费1346元,女子为了吃够本,点了28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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