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墨玉,男子与前妻离婚时为孩子考虑,把2套房产都留给母子俩,却不成想12年后,

小峰聊社会 2025-09-17 21:44:20

新疆墨玉,男子与前妻离婚时为孩子考虑,把2套房产都留给母子俩,却不成想12年后,16岁的儿子起诉男子索要44.4万元抚养费。离婚协议书上的确对抚养费一事有过约定,男子理亏找律师帮忙打官司。律师在调取资料后发现儿子并非男子亲生,法院经过审理后这样判决

2025年6月,黄某意外收到法院传票,令人震惊的是,起诉他的竟是16岁的亲生名义上的儿子黄某某,诉求是索要12年来的抚养费,总计44.4万元。

时间回溯到2003年8月,黄某与前妻刘某相识,5个月后两人登记结婚,但婚后并未立即要孩子。黄某一心扑在事业上,二人也打算先享受二人世界,因此生育计划一再推迟。直到2008年,两人才决定要孩子。

2009年9月9日,刘某历经十月怀胎,生下儿子黄某某,一家三口的生活由此开始,黄某肩上的责任也更重了。为了让妻儿过上更好的生活,黄某更加努力工作,经常在外吃住,很少有时间陪伴家人。起初,刘某对此表示理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开始感到空虚和寂寞。2012年,两人决定分开。

由于无法兼顾家庭和工作,黄某也同意了离婚。在离婚协议中,他慷慨地将两套房产留给了刘某和儿子,毕竟他努力工作的初衷就是为了他们。由于儿子尚小,离婚后由刘某抚养,黄某则需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按男方工资的30%支付,二是每月1号固定支付1200元。

然而,离婚后黄某并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而刘某也未曾向他索要,就这样过了12年。直到2025年6月,16岁的黄某某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的12年抚养费共计44.4万元。

按照离婚协议,黄某确实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但44.4万元对他来说是一笔巨款,他无力承担,于是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黄某将相关材料交给律师后,律师于7月10日前往法院调取了更多资料,并发现了重大线索。

律师带回的材料中,有一份是刘某代替儿子起诉李某支付抚养费的民事调解书和起诉状,金额高达80.5万元。更令人震惊的是,还有一份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书,明确指出在不考虑同卵多胞胎及近亲的情况下,李某、刘某与黄某某之间存在亲生关系。

黄某恍然大悟,庆幸自己早已离婚且未支付抚养费,否则将损失惨重。法庭上,刘某和黄某某尚不知黄某已得知真相,仍坚持索要44.4万元抚养费,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具体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也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黄某某向法院提交了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以证明与黄某的亲子关系及抚养费约定。而黄某则辩称,签订离婚协议时他以为黄某某是亲生儿子,且已将两套房产留给刘某和黄某某。但实际上,黄某某并非他的亲生儿子。

黄某随后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民事调解书、起诉状及鉴定意见书作为证据。原来,黄某某早在2021年就起诉了亲生父亲李某,索要截至2021年10月的抚养费80.5万元,并要求从2021年11月起每月支付8484元直至大学毕业。

法院依据鉴定意见书判决李某为黄某某的亲生父亲,需一次性支付2009年至2017年的抚养费19.2万元,并每月支付4000元直至黄某某18周岁。

法院审查双方提供的材料后认为,既然黄某某已向亲生父亲李某索要过抚养费并进行了亲子鉴定,证明与李某的亲子关系,那么他与黄某就不存在亲子关系,黄某也就无需支付抚养费。

尽管黄某在2012年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承诺支付抚养费,但当时他并不知情黄某某非亲生,因此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应当撤销该部分内容。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黄某某的全部诉求,黄某无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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