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了!湖南湘潭,一女子带11岁儿子去4S店看车,结果和销售说话时,孩子竟偷偷跑进一辆展车里,并启动了车辆,导致车辆撞上了玻璃,出现了损伤,事后4S店向女子索赔38916元,可她却接受不了,无奈双方闹上法院,而法院这样判了!” 2024年5月4日下午,湖南湘潭某汽车4S店里。贺女士带着11岁的儿子小涵去看车,光顾着和销售聊配置价格,没留意孩子溜进一辆电动汽车驾驶座。车钥匙正好在车内,小涵一按启动钮,车子前冲撞碎展厅玻璃墙,维修费、贬值损失加上鉴定费杂七杂八算下来要38916元。4S店咬定家长没管好孩子,贺女士则觉得店方不锁车、不拔钥匙才造成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只得法庭见。 法院判决家长担责30%赔11674.8元,4S店责任70%。理由是《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惹祸,监护人得买单;但公共场所经营者得尽到安全保障义务。11岁的孩子好奇碰车不算太出格,4S店把体验车钥匙留车内就不靠谱,工作人员也没及时制止,管理漏洞肉眼可见。 现在很多4S店为方便客户体验,展车不锁门留钥匙,从法律看,商家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做到位,尤其对认知有限的孩子。当然家长的监护责任不可少,但要是商家硬件防护到位,是不是就能省掉一些这样的麻烦呢? 带孩子去公共场所真的时刻注意,孩子的好奇心爆棚,家长片刻疏忽可能孩子就闯祸了。商家也得长点心,安全措施不要应付检查,展车拔钥匙、设置启动锁止功能、醒目警示语,都比事后扯皮强。 法律不偏袒谁,只看谁过错更明显。提醒各位家长管娃要用心,商家管理得用脑。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湘潭广电 2025-9-20 (本文由Ai辅助完成)
“大意了!湖南湘潭,一女子带11岁儿子去4S店看车,结果和销售说话时,孩子竟偷偷
周周不是粥粥
2025-09-20 19: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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