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一精神病院保安晚上值班时,听到有病人在吵闹,可他没有先按流程联系夜班医

秋之枫鸭 2025-09-21 23:06:46

必须严惩!一精神病院保安晚上值班时,听到有病人在吵闹,可他没有先按流程联系夜班医护人员,反而对着走廊的监控探头皱了皱眉,好像觉得这吵闹声搅了他的清闲。 后来有记者从涉事精神病院公开的《值班人员应急处理手册》里看到,遇到患者异常吵闹,保安的首要职责是通知护士站,而非独自进入病房处理,这一点在他入职培训时还签过确认单。 他当时大概是觉得后半夜没人会盯着监控,就直接拎着值班用的手电筒推开了病人的房门,进去后没等病人开口,就扯过床尾用来固定被褥的宽布带 —— 那布带边缘还带着磨损的毛边 —— 往病人的手腕上绕。 有参与案件调查的民警后来在采访中提到,他们从保安的手机里恢复了两段删除的视频,一段是病人被绑在防盗网上挣扎的样子,另一段是他用手电筒轻敲病人大腿的画面,视频里还能听到他不耐烦的呵斥声。 用塑料瓶灌热水的时候,他特意去走廊尽头的热水房接了水,还把瓶子贴在自己胳膊上试了试温度,之后才走进病房压在病人的腰上,转身去值班室刷短视频了。 病人挣脱布带的时候把防盗网的一根横杆都掰得有点变形,第二天维修师傅去修的时候跟护士长说,这横杆的材质是冷轧钢,能掰变形说明当时病人用了极大的力气,肯定疼得受不了了。 警方上门逮捕他的时候,他还坐在值班室里吃泡面,嘴里念叨着 “我就是让他安静点”,直到民警拿出病人的伤情鉴定报告 —— 报告里写着病人腰部有 2 厘米的轻度烫伤 —— 他才放下筷子不说话。 法院审理时明确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指出他作为精神病院的看护人员,对无自我保护能力的患者实施虐待,证据链完整,最终判处 1 年 2 个月有期徒刑,还附带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判决。 涉事精神病院在案件宣判后第二天就发布了整改公告,说会把患者权益保护条款纳入保安的月度考核,还会在每个病房加装声音监测器,一旦有异常吵闹声就自动提醒护士站。 其实想想,精神病人本身就承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痛苦,在医院里本应得到更多照顾,可这个保安却借着自己的职责伤害他们,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也是他自己没守住底线。 你说要是医院能早点落实监控巡查制度,或者保安能多一点同理心,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不知道你对服务行业里这种看护职责的监管还有什么别的看法?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 2025-9-20、涉事精神病院《值班人员应急处理手册》(2024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涉事精神病院整改公告(2025 年 9 月 21 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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