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幕交易,法律不容!就在2025年的最后一天,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官网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自然人王子松内幕交易“中某环保”股票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高达4056万余元。
同日,厦门证监局并宣布,另有三人因涉及上市公司“中某环保”内幕交易案,被合计罚没超过3700万元。
获知内幕信息大笔买入根据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王子松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上市公司“中某环保”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实施了内幕交易行为。其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公开过程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上述涉案内幕信息涉及“中某环保”的控制权拟变更等重大事项。该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3日,于2024年10月7日公开。
王子松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相识多年,关系密切且联络频繁。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期间,王子松累计买入“中某环保”股票169.69万股,买入金额1444.60万元。在内幕信息公开后,其将股票全部卖出,交易盈利1164.025358万元。
王子松及其代理人曾提出申辩意见。经复核,厦门证监局对其不予处罚的请求不予采纳。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没收王子松违法所得1164.025358万元,并处以3492.076074万元的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另三人被罚没超3700万同日,厦门证监局还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三人因涉及“中某环保”内幕交易案,被合计罚没超过3700万元。
经厦门证监局查明,上市公司“中某环保”的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等事项在2024年10月7日公开前,构成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余维江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3日。
余维江向徐紫嫚泄露了上述内幕信息,徐紫嫚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徐紫嫚累计买入“中某环保”股票127.89万股,买入金额1327.50万元,交易盈利720.23万元。其交易行为存在时间敏感、信息公开前放量买入、公开后迅速卖出等明显异常特征。
不仅如此,徐紫嫚在知悉内幕信息后,于2024年8月29日决策购买以“中某环保”股票为标的的场外期权产品,并于9月20日行权,盈利1.24万元。
熊飞系徐紫嫚外甥,二人在敏感期内频繁联络。2024年9月13日至30日,熊飞累计买入“中某环保”股票3.65万股,买入金额39.31万元,交易盈利26.50万元。其交易行为同样存在首次买入、敏感期放量交易等异常情形。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依法作出处罚:对余维江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徐紫嫚内幕交易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20.23万元,并处以2880.93万元罚款,对其内幕交易场外期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4万元,并处以80万元罚款,合计对徐紫嫚罚没约3680.40万元;对熊飞内幕交易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6.50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厦门证监局表示,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当事人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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