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历史的女人——第45期)
伊丽莎白一世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去世。
继位的则是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一般史称詹姆士一世(或译为詹姆斯一世))。
从此,英格兰的历史,由都铎王朝进入斯图亚特时代。
这位新继位的国王詹姆士不是一个平庸无脑的国王,反而是太有想法,史称其为主张君主专制主义方面的政治哲学家。他不仅有想法,而且还会写,写了一本书叫《自由君主制度的真正法律》。
在詹姆士的政治主张中,有一个核心,叫“自由”。
但是这个“自由”对于当时的英格兰王朝制度来说,却是一种挑战。
因为詹姆士的“自由”指的是,国王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者,他可以不受议会、教会,甚至昔日风俗、法律的制约,凌驾于一切政党、各种利益集团之上,按照自己的意图去管理国民和国家。
尤其是,詹姆士指出:国王只对上帝负责,因为国王是受命于上帝。
但是,詹姆士的这种政治改革,明显引起了其它利益集团的不满,但当时这种不满,都在那里储存着,攒着,就像钱存在银行,等到某一日然后本息一块取出。
詹姆斯一世20多年后——1625年,老詹姆斯一世病逝,他的儿子查理一世继承了王位。
此君在前国王专制的基础之上,继续变本加厉推行君主专制制度。
但是,他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
前国王是初玩火者,大家还能忍一忍,但是攒了几十年,本息已经够多,怨气已经膨胀,到了一个临界点,就等着某一个事件来作为引爆点。
查理一世结果查理一世果然就搞出了一个爆点——在1629年,他做出了一个有点过于冒险的举动,那就是决定抛开议会。并且出台了一个新规:所有的议会会议,必须在国王的批准和召集之下,才能召开,否则便是不合法的。接着,他又干了一件引起众怒的事情,那就是不经议会同意,擅自征税。此举,引起了英格兰有产者的不安。
1637年,查理一世制造的各种不满,终于聚集成了一个炸药包,在苏格兰率先爆炸——苏格兰人民组成起义部队,造反了。
自古打仗,都需要钱。军费永远都是个大问题。
查理一世得知苏格兰起义,心里有点慌,因为叛乱需要镇压和平定,可是镇压就需要组织军队去镇压,镇压就要耗费军费。但是查理一世军费紧张!
没办法,查理一世只好在1640年召集议会开会。
但是,因为多年来查理一世对议会的打压,导致议会跟国王的关系很僵。议会对于查理一世的诉求,根本不作回应。
查理一世一看,恼了。下达了一道命令: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原本查理一世希望重选一批听命于自己的议员,也好控制局势。
但是,令查理一世没有想到的是,原本的议员竟然全部再次当选。
该次重选的议会任期比较长,从1640年至1660年,长达二十年。
因为时间太长,所以史称“长期国会”历史时期。
且说这新议会,不但对国王查理一世平定苏格兰的军事方案不予支持,反而借助于苏格兰叛乱的事件对国王查理一世进行要挟,以满足议会的诉求和要求。
国王查理一世,当然不干。于是,双方的冲突就不断升级,愈演愈烈。
两年后,1642年,双方由嘴仗升级为军事对抗,公开干了起来——议会建立了一支由平民组成的议会军队。
但是,战争的结果令人颇为意外,原本以为国王查理一世的正规军能赢,可两场战争,最终都基本输掉了。第一次战争发生在1642年和1646年间,第二次战争发生在1648年。
自古胜王败寇,英格兰也不例外。不过与中国古代不同的是,英格兰有一套规矩(政治制度),无论胜败,都要按规矩来。如果在中国古代,一般胜利一方,都会把失败一方赶尽杀绝,比如项羽入咸阳对秦朝的一切采取的手段只有一个:烧尽、杀尽、毁尽。后世也基本如此效仿,后一个朝代总是想把前一个朝代的一切毁掉,生怕前朝的一丝灰烬都会威胁到自己的帝位统治。最关键的是,在杀人的时候,是不需要任何理由和程序的。
我们继续回到英格兰,且说查理一世兵败,成了阶下囚。
但是如何处理国王查理一世,议会军队的意见又不一致了。
议会认为,虽然战场上击败了国王查理一世,但是不主张采取粗暴的手段杀掉国王,毕竟国王是这个国家的一种象征,是一种传统的延续。因此,议会认为可以重新谈判权力的划分,让国王的权力给国王,让议会的权力重新回到议会。
可是议会军队的主要领袖人物,叫克伦威尔。
此人原是一名乡绅,在内战中因指挥有方迅速崛起,成为议会军队的领导人物。
他主张杀掉国王查理一世。原因是,查理一世活着就会给那些保王派以希望,并且可能随时会发生动乱,不利于国家安定。
就这样,议会和议会军队之间的矛盾出现了。
克伦威尔既然掌握着军队,他便使用武力果断解决了这个问题,即动用军队对国会进行了一番大清洗。这番清洗有点大浪淘沙的意思,硬生生把一个500人的议会给清洗得仅剩下150名议员,但是议会依然有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克伦威尔就再次动用武力,对议会进行“阉割手术”,裁员至仅剩下50名左右的议员。议会被大卸八块,搞得残缺不全,再也没有对抗克伦威尔的力量。
克伦威尔“阉割”议会此时的英格兰,已经完全被克伦威尔所控制。
1949年1月2日,被克伦威尔控制的议会对查理·斯图亚特,也就是英格兰的国王发出了指控,指控查理一世为了建立一个邪恶的独裁的专制的政府,不惜发动残酷的战争来反对王国和国会,这是一项重罪。
但是,上议院认为这个指控不成立,因为国王不能够因为背叛自己而被判刑,这是不符合律法的。
克伦威尔控制下的政府,见无法指控查理一世,便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指示下议院修改法令。下议院就根据克伦威尔的意思,修改了一条法令,该法令指出:
“上帝之下,人民是一切正义权力的源泉······由人民选举并代表人民的英格兰下议院,在本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就这样,下议院通过一番操作之后,取得了权力依据,由其牵头投票选举成了一个高等审判法庭,一共有135名成员组成。当然,这个高等审判法庭的庭长自然由克伦威尔亲自出任。
控制英格兰政权的克伦威尔为了按照司法程序进行这个审判,克伦威尔的追随者们也非常不容易,在后来的两周时间里特别忙碌,日夜都在忙着起草和制订诉状,推敲诉状的细节和条款,希望能够让公众信服地审判查理一世,取得审判的资格。毕竟审判的对象并非一般人,而且这是要留存于史册的,谁也不想在史册上留下“恶臭”之名。(看到此处,再想中古时期的操作,对比还是真够鲜明!中古人治,皇帝说“杀”,全死!英格兰法治,即便控制了政权,想杀个人,还得整出一套司法程序。)
言归正传,且说弄好了条款详细、有根有据的诉状后,然后就是选择审判的地点,这也是经过好一番挑选,最终悬在了威斯敏斯特大厅。
说话间就到了1649年1月20日,审判国王的日子来到了——在威斯敏斯特审判大厅,将见证一个重要而特殊的历史时刻。
但是,审判的开场,就有点“出师不利”。因为当权者克伦威尔拟定好的135名审判委员,仅仅只出席了68名。而其余的审判委员全部拒绝出席,而且这拒绝出席的人里面,大多数都是声名显赫的人士,其中比如下议院院长T·费尔法克斯,另有还有三个审判委员会最重要的高等法院的大法官、上诉院的大法官,以及当时英格兰最杰出的大律师们。总之,拒绝的成员不仅在数量上极其客观,而且在名望上更具影响力。
当然,拒绝就要有拒绝的理由,拒绝参加审判国王查理一世的人士们给出了一个理由,那就是他们认为在克伦威尔淫威之下建立的这个审判国王查理一世的法庭不具有历史合法性和道德正义性。
尽管如此,法庭的审判程序还是在克伦威尔的控制下、在出庭的68名的审判委员们的主持下开始了。负责该次审判的主审官叫布兰德萧。
诉状公布了一系列查理一世的罪名,比如说他是“暴君”、“英格兰共和政体的死敌”、“对当今的国会以及它代表的人民发动战争”等等。
审判查理一世但是,查理一世听完后说道:
“我想知道的是,你们是依据什么权力将我传唤至此?”
接着,查理一世讲了一些话,也可以理解为自己的辩护,主要意思就是两点:
第一点是这个法庭没有政府授予的合法的司法权,没有司法权就不具备审判的资格;
第二点是根据英格兰的伟大传统,他是“神授权力”的合法国王,作为神授之国王,没有人具有审判神权国王之权威。这个不合法的法庭对他的审判,就是对神的亵渎,因此已经犯了渎圣罪。
听了查理一世的申辩,法庭也进行了反驳,说法庭是合法的,而且法庭的权威是来自于英格兰人民,而“他(查理一世)是英格兰人民选举的国王”,因此法庭审判他是正义的、合法的。
但是查理一世驳斥了法庭,说英格兰一直是等级君主制国家,从没有一位国王是通过选举诞生的,而他查理一世也不是由人民选举而诞生,乃是由上帝拣选出来的,他是受上帝的意志来“管理英格兰人民”。
法庭竟被查理一世反驳得无言以对,辩论首战以失败结束,法庭被迫休庭到1月22日重新开庭。
法庭已经知道审判查理一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这次他们换了一种方式,一开庭布兰德萧就先给查理一世来了一个下马威,声称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查理一世必须自己为案件辩护,如果他拒绝,将直接被视为有罪而被定罪判刑。
查理一世也不傻,直接拒绝辩护,而且一再强调他拒绝为自己辩护的原因是这个法庭是不合法的、不被法律权威所承认的。
布兰德萧为了在言论上压制查理一世,不得不强行制止查理一世的讲话。然后,让一位审判委员约翰·库克再次宣读对查理一世的指控内容。
尽管如此,双方僵持了一段时间。但是查理一世依然拒绝为自己辩护,布兰德萧无奈之下,被迫令人把查理一世带离法庭。
查理一世质问道:
“为何无缘无故将我带离法庭,请问是什么理由和名义?”
布兰德萧说道:
“先生,这不是一名犯人应该问的问题。”
查理一世威严地说道:
“犯人?呵,先生,我可不是普通的犯人!”
但是布兰德萧还是下令让士兵强行把查理一世带离法庭,押回囚牢。
查理一世像法庭的审判程序进行得有点艰难,因此,两天后——1月24日,当法庭再次开庭时,法庭上却没有出现犯人查理一世,但却多了33名证人。法庭对33名证人进行了取证。
1月25日,前一日所取的证词,在这日的一个公共集会上被对外当众宣读。这等于,当众宣布了查理一世的罪行或死刑。
1月27日,查理一世才被再次押回法庭,但这次法庭不是来听查理一世为自己辩护的,而是来对他进行宣判的。
主审官布兰德萧穿着庄严的猩红色法袍,背后坐着67名法官,一个个面色严肃。
看到这个架势,查理一世就知道这是要对自己宣判死刑。
根据法律程序,一个人一旦被宣判死刑,将无权在法庭上发表演说。对此,查理一世是非常清楚的。
因此,查理一世首先讲话,也就是在法庭尚没有对他进行宣判的时候,他提出了一个要求:
“先生,请允许我发表演说完毕,再进行宣判。”
但是布兰德萧却回答道:
“你拒绝承认我们这个法庭的合法性,所以,我们也就不能批准你对我们进行演说。”
查理一世一再坚持,布兰德萧最后同意,但是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查理一世不能打断审判程序。查理一世同意。就这样,双方达成一致。最后一次法庭审判程序,就这样开始了。
按照程序,约翰·库克宣读了对查理一世的指控。
接着,按照法律程序,国王查理一世要为自己进行辩护。
但是,查理一世却拒绝了。
相反,查理一世认为法官们的行为,是在弑君。
同时,查理一世还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让他在上议院和下议院的联席会议上发表演讲。
法庭临时休庭,主要是讨论国王查理一世这个要求能否答应。
结果,法官们为了这个问题进行了好一番争论。原因是在这68名法官中,有人认为这样审判国王有失合法,有人则对国王的遭遇表示同情。最后,在克伦威尔的强行压制下,争吵结束,法庭再次开始审判。
再次开庭,布兰德萧唯恐夜长梦多,对查理一世说法官们一致决定不能耽误片刻,直接对他进行宣判。宣判词很长,大概读了几十分钟,最后的结论是:
“上述的查理·斯图亚特,是一位暴君、卖国贼、杀人凶手和这个国家善良人民的公敌,他将被砍头处死。”
查理一世听罢,说:“我要对法官们发表演讲。”
但是,情势所迫,布兰德萧已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
查理一世被士兵强行带走,在离开法庭之前,他对着众多法官冷冷地说道:
“卑劣的灵魂啊······为了六便士,他们出卖了他们的长上(指国王)。”
1月30日,周二的伦敦天气阴沉,刮着冷风。
这天,是行刑的日子。
查理一世在前往刑场之前,担心自己会因为寒冷而发抖——但他不想让旁观者理解为他是因为胆怯、恐惧、战栗而颤抖,所以,他特地多穿了两件外衣以御寒。
在断头台前,查理一世对着前来观看的人们发表了一通演说,这通演说一定很精彩,因为这是查理一世在监狱中精心准备的。可惜的是,观看的人们却没有听到。原因是,那天的风很大,另外卫兵把人们与断头台的距离有意隔离很远。
因此,查理一世的精彩演讲,最后都在风中飘散。
在最后的最后,也就是当查理一世的头被放到冰冷的铁砧上时,他对着旁边的牧师威廉·朱克松说了2个含义隐晦的字:
“记住!”
这两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当时没人能参透,至今虽然诸多史书也在记载,但也没有弄明白其中的意思。
接着,说完了2字遗言的查理一世,被刽子手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文/说历史的女人·绿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