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证券代码:002599)于2025年9月23日下午14:30,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贾春琳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0人,代表股份161,043,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326%。其中现场投票股东7人,代表股份158,519,569股,占比29.7589%;网络投票股东403人,代表股份2,523,593股,占比0.4738%。
中小股东方面,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共406人,代表股份2,523,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股,占比0.0001%;网络投票中小股东403人,代表股份2,523,593股,占比0.47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和线上方式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是否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
同意160,152,759股,占比99.4471%;反对728,300股,占比0.4522%;弃权162,103股,占比0.1007%
同意1,633,490股,占比64.7210%;反对728,300股,占比28.8562%;弃权162,103股,占比6.4227%
是
《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60,171,259股,占比99.4586%;反对718,900股,占比0.4464%;弃权153,003股,占比0.0950%
同意1,651,990股,占比65.4540%;反对718,900股,占比28.4838%;弃权153,003股,占比6.0622%
是
《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60,167,759股,占比99.4564%;反对716,900股,占比0.4452%;弃权158,503股,占比0.0984%
同意1,648,490股,占比65.3154%;反对716,900股,占比28.4045%;弃权158,503股,占比6.2801%
是
《关于废止的议案》
同意160,143,359股,占比99.4413%;反对731,800股,占比0.4544%;弃权168,003股,占比0.1043%
同意1,624,090股,占比64.3486%;反对731,800股,占比28.9949%;弃权168,003股,占比6.6565%
是
《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60,145,759股,占比99.4428%;反对712,000股,占比0.4421%;弃权185,403股,占比0.1151%
同意1,626,490股,占比64.4437%;反对712,000股,占比28.2104%;弃权185,403股,占比7.3459%
是
《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60,063,959股,占比99.3920%;反对804,400股,占比0.4995%;弃权174,803股,占比0.1085%
同意1,544,690股,占比61.2027%;反对804,400股,占比31.8714%;弃权174,803股,占比6.9259%
是
《关于废止并重新制定的议案》
同意159,999,859股,占比99.3522%;反对896,200股,占比0.5565%;弃权147,103股,占比0.0913%
同意1,480,590股,占比58.6629%;反对896,200股,占比35.5086%;弃权147,103股,占比5.8284%
是
《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60,185,259股,占比99.4673%;反对696,600股,占比0.4326%;弃权161,303股,占比0.1002%
同意1,665,990股,占比66.0087%;反对696,600股,占比27.6002%;弃权161,303股,占比6.3910%
是
上述特别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宋雯、蔡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