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明白啥叫“男人懂男人”了
昨天问老公崔丽丽的案子
他居然说那录音的房客,比坏人还让人堵得慌?
我当场愣了。
我本来还替房客委屈,
人家拿录音帮崔丽丽赢了工伤,
怎么就“不对劲”了?
老公翻个白眼反问:“听见隔壁喊‘不要’,
正常人第一反应是拍门或叫前台吧?
他倒好,掏手机录完就走,
要是没监控查到,你觉得他会主动送录音?”
我嘴硬说至少帮了忙,
他补的话更扎心:“最难受的是,
他当时哪怕多管一步喊一嗓子,
崔丽丽说不定就不用遭那罪了。”
后来我才想明白,
崔丽丽家属膈应的从不是“帮忙”,
是“旁观式帮忙”,
明明能及时阻止伤害,
却选了事后递证据。
这就像看见人落水,
先拍视频再喊救命,
帮忙是真的,
但那股子“先记录再救人”的冷静,
太让人心里发堵。
你们要是崔丽丽家属,
能接受这种“事后帮忙”吗?评论区聊聊~崔丽丽 崔丽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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