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
一孟希娟贪污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贪污罪,
依法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孟希娟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共计1079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孟希娟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孟希娟于2005年开始负责幼儿园工作,2009年起担任园长。
在她的带领下,幼儿园招生人数从不足百人猛增至600多人。
对于判决结果,孟希娟的亲属有不同看法,但不可否认的是,孟希娟作为一名师德高尚的幼儿园园长,其所为实属败师德之举,也是法律所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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