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男子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去了另一个城市生活,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成年后,父子离得远联系就少了,后来父亲确诊为肝癌晚期,一年后离世。男子二姑未通知他,直接操办了父亲全部后事。男子非常气愤,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他去世都不知道!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姑姑告上法庭,索要亡父的骨灰、及各种证件和银行卡。而姑姑却说其父亲生前已与他断绝父子关系,加上骨灰不知放在哪了,其余的证件都已丢失,无法返还。一审驳回男子全部诉求。二审却有不同看法。
2025年3月初,在重庆打工的高志接到老家亲戚的电话,手里的文件“啪”地掉在办公桌上。
这通迟来的电话,让高志积压了二十年的复杂情绪瞬间爆发。
愤怒、愧疚、委屈搅在一起,他当即买了回抚顺的车票,可等待他的不是父亲的灵堂,而是姑姑高玉香冰冷的态度。
你爸生前早跟你断绝关系了,骨灰在哪我也不知道。
高玉香的话,让这场亲情的裂痕彻底变成了法庭上的争执。
刚踏入小学的他随母亲迁往重庆,开始了新的生活。
父亲高大全则留守抚顺,每月如约寄来抚养费。
然而,随着地理距离的拉长,父子间的联系不可避免地逐渐稀疏。
一开始还打电话问学习,后来我上了大学,他也有了自己的生活,电话一年到头没几个。
这个“机会”,最终没能等来。
2024年初,高大全被查出肝癌晚期,身边没亲人,全靠姐姐高玉香跑前跑后照顾。
化疗、住院都是我陪着,他疼得睡不着的时候,也是我守在床边。
高玉香在法庭上提到这些,声音忍不住发颤。
她觉得高志常年不回来,对父亲不管不顾,压根没资格管后事。
得知真相的高志又气又急,多次找姑姑要父亲的骨灰和死亡证明,可高玉香要么说“东西丢了”,要么干脆闭门不见。
我爸就算跟我联系少,我也是他儿子啊!连送他最后一程、烧炷香的权利都没有吗?
争执无果后,高志一纸诉状把高玉香告到了抚顺市顺城区法院,要求返还父亲的骨灰和相关证件。
法院认可他作为儿子的祭奠权,也觉得高玉香隐瞒死讯不对。
但架不住高玉香一口咬定“骨灰不知去向、证件丢失”,而高志拿不出证据证明这些东西还在姑姑手里。
走出法院那天,抚顺的风刮在脸上,高志觉得比重庆的冬天还冷。
他不甘心,琢磨着父亲的骨灰不可能凭空消失,当即上诉到抚顺中院。
这一次,事情有了反转。
可法院的认定,给高玉香泼了冷水。
法官明确表示,父子关系是血缘定的,就算签了断绝协议都没用,更别说口头说说。
这不是空穴来风,河北河间就有过类似案子,儿子签了断绝关系协议拒绝赡养父亲,法院照样判协议无效,要求儿子给钱。
更关键的是,法院查明,高大全的骨灰根本没丢,是高玉香在2025年1月24日寄存在了当地一家公益性公墓,只是没告诉高志。
7月29日,二审判决下来了:撤销一审判决,高玉香必须把骨灰还给高志。
法院说得很清楚,高玉香照顾弟弟值得肯定,但照顾不代表能剥夺别人的法定权利。
这场官司落幕了,可留下的讨论还在继续。
有人说高玉香冤,辛辛苦苦照顾病人,最后落得个“抢骨灰”的名声。
也有人觉得高志没错,血缘亲情不能被随意抹杀。
其实这事儿里,没人是绝对的坏人,只是把“照顾责任”和“权利归属”搞混了。
拿到骨灰那天,高志抱着骨灰盒在公墓前站了很久。
他没按父亲说的海葬,而是选了个能看见太阳的位置安葬,“以后我常来看看,补上这些年的亏欠。”
亲人之间的照顾值得感恩,但再深的付出也不能越过权利的红线。
血缘带来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可亲情从来不是靠法院判决维系的。
在这个人人都可能为生活奔波的时代,多打个电话、多回趟家,或许比任何法律文书都更能守护亲情。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2025-09-25发布:男子起诉姑姑索要亡父骨灰一审被驳回,二审:姑姑返还骨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