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脸这事,当事人都算了,同事为什么炸了。
事是这么回事:外卖小哥常来取餐,跟餐厅前台姑娘熟了。
7月加了微信,那天取完餐,伸手捏了下姑娘的脸,说是玩闹。
姑娘没当回事,没报警。
小哥后来也道歉了,姑娘说“没事”,谅解了。
本来就是俩人之间的小插曲,偏巧被同事拍了视频,一传到网上,炸了。
评论区有人说“这是骚扰”,有人骂“同事多管闲事”,还有人叹“现在熟人之间连玩笑都不能开了?”
其实吧,熟人之间的分寸,本来就是俩人自己拿捏的。
姑娘觉得是玩闹,那就是玩闹;她要是觉得不舒服,哪怕一个眼神,对方也该收敛。
可同事这一闹,味道就变了。
把人家私下的互动公之于众,用全网的尺子去量,这哪是“主持正义”,像把俩当事人架在火上烤。
你说这同事图什么?
是真看不惯“不尊重女性”?还是觉得“我比当事人更懂对错”?
退一步说,就算觉得不妥,私下提醒姑娘一句不行吗?非要拍视频发网上。
网络这东西,当事人的感受,反倒成了最不重要的东西。
换你是这同事,会拍视频发网上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