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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新规炸锅!滇桂强制查艾滋还敢直告配偶,检出率暴涨3倍引隐私大战 爆炸性新

婚检新规炸锅!滇桂强制查艾滋还敢直告配偶,检出率暴涨3倍引隐私大战 爆炸性新闻!广西、云南甩出的重磅新规彻底搅动全网——两省已正式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婚前必检项目,若一方确诊且未主动告知,医疗机构有权直接将结果通知其配偶,同时为当事人提供阻断治疗与医学指导。 这记"政策重拳"直接撕开了高危病情隐瞒的"保护伞",让潜在风险暴露在阳光下。而落地不到半年的执行数据,更让全网刮目相看:两地婚前门诊艾滋病阳性检出率直接暴涨三倍,这并非感染率骤升,而是隐瞒空间被大幅压缩后的真实风险显现;更令人振奋的是,部分地区母婴传播阻断效果直接拉满,近乎实现零感染。 要知道,这一举措此前曾是医疗界的"两难困境"。过去医生若告知配偶,可能因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的隐私保护规定被投诉追责;若选择隐瞒,又可能让无辜者暴露在感染风险中,甚至有医生因此遭遇停职处分 。如今新规明确了权利优先级——当个人隐私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健康权应优先保障,云南、广西分别通过地方立法赋予医疗机构告知权限,广西更设置30天告知缓冲期,逾期由疾控部门介入,精准平衡防控需求与隐私边界。 背后的必要性早已被数据印证:我国艾滋病性传播比例高达98%以上,婚姻中的隐性传播是防控薄弱环节,而规范干预可将母婴传播率从15%-45%降至1%以下。法国、泰国等国的实践也证明,类似政策能让配偶传播率下降超70%。 不过争议同样激烈,有网友直言"这是对隐私权的公然侵犯"。支持者则反驳:"婚姻不该是健康盲盒,知情权才是对伴侣最基本的尊重"。当健康权与隐私权激烈碰撞,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否合理?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评论列表

夜月晨风
夜月晨风 1009
2025-10-07 03:35
都艾滋阳性了,还要什么隐私,健康才是第一位的

用户59xxx73 回复 10-10 10:35
合情合法

哦额填 回复 10-10 20:03
哈哈哈!👍

用户11xxx44
用户11xxx44 647
2025-10-07 18:18
配偶的生命权大于对方的隐私权

哇哦 回复 陈小萌 10-11 10:37
不一样,不买不爱国是以一些黑子以消费者立场捆绑其他消费者,主要黑的对象是华为,是主观目的的黑。这个小米是官宣他自己国产,让一些消费者反感引用他标榜国货,这个不是主观目的的黑,当然存在一些引战 黑华为的未必是小米粉 很多帖子里黑华为的就被骂对方米粉,会有米粉 一定也有果粉, 甚至有为了混肴视听的扩大华为潜在用户的成为黑粉的 没有脑子被别人几句话绑架成华为绑架它不爱国。

陈小萌 回复 10-11 07:57

星河长老
星河长老 575
2025-10-07 03:21
刮骨疗毒,支持!👍🏻

回忆 回复 10-08 01:15
这不是!

用户10xxx54 回复 10-07 22:15
[点赞]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 390
2025-10-07 07:26
全国都应该学习一下,更进一步什么梅毒淋病艾滋都要标注在脑门上

用户10xxx87 回复 10-11 09:03
其他省的其实也不少了,只是还没有这两个地方严重

把酒醉清风 回复 用户10xxx87 10-12 19:08
瞎说,只要不检查,不献血就没有。

老道通玄
老道通玄 329
2025-10-07 11:38
广西云南以人为本,好样的[赞][赞][赞]

用户17xxx63 回复 10-08 09:02
对,能救一个算一个 。最好能发生行为前检测

用户10xxx44 回复 10-08 08:40
这个就得你自己控制了,说不准这规定一来都洁身自好了

用户17xxx68
用户17xxx68 303
2025-10-07 17:50
包括来华留学生也要检查

韦光凇 回复 10-12 07:04
重新修改法律法规,来华必须检查性病等传染病。有传染病不允许来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心永恒 回复 韦光凇 10-12 22:28
强烈支持

王者归来
王者归来 239
2025-10-07 18:33
非传染性疾病有隐私权可以理解,毕竟对其他人没有影响。传染性疾病为啥有隐私权?这不是危害公共安全吗?

星光 回复 10-10 08:31
那也不行,有些虽然可治愈,但是很难或者很麻烦,也必须告知。不然就得被传染一遍吗?

西瓜大湿 回复 10-12 10:46
就问你一句,你怕不怕的这些个病,哪怕能治好的!

用户13xxx50
用户13xxx50 195
2025-10-07 20:25
哪些说侵犯隐私权的都是艾滋病感染者。

青山绿水 回复 10-07 21:35
即使暂时不是感染者,我也希望他们全家都尽快感染。

用户17xxx81
用户17xxx81 123
2025-10-07 19:34
比新冠可怕十倍的艾滋,居然还说隐私?

用户17xxx63 回复 10-08 06:02
新冠现在毒性已经很低,怎么能与艾滋病相提并论?

青鸾殿的南烈大帝
青鸾殿的南烈大帝 103
2025-10-07 21:27
什么狗屁隐私,比生命健康还重要?那些狗们早该清除了
星苑
星苑 102
2025-10-07 19:26
玩够了,就开始害人了,传播疾病应该是重罪吧!
富豪
富豪 99
2025-10-07 19:38
应该全国推行这样的政策

今晚看电影呵呵 回复 10-08 05:31
确实应该

我想带你去飞翔
我想带你去飞翔 92
2025-10-07 16:40
都是女的多,女的怕婚检。

我想带你去飞翔 回复 10-10 10:10
一块石头丢进院子,哪一条会跳得欢,叫得凶?当然是被石头砸到头的那条。

tudou7177 回复 10-11 21:33
女的婚检也不是看你有没有上床有没有怀孕啊,就算你生过100头又能怎样?

家里蹲大学优秀毕业生
家里蹲大学优秀毕业生 85
2025-10-07 22:37
最无辜的就是医生。告知,犯法,不告知,也犯法。现在有个地方法律的支持,医生总算能松一口气了。

劍帝萊維 回复 10-08 11:48
这不妥妥的阳谋吗?[得瑟][得瑟]

阿Q 回复 10-09 16:19
总算知道为什么浙江这些年发展这么快了,浙江人就是优秀!太聪明了

时事看今朝
时事看今朝 79
2025-10-07 19:45
什么狗屁隐私,如果确诊了艾滋病而不告诉配偶,那叫杀人。
墨者
墨者 68
2025-10-07 13:51
隐私,会害别人,那不就是阴谋
柏拉图
柏拉图 65
2025-10-07 16:58
干得好,为子孙后代负责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60
2025-10-07 20:00
夫妻之间有什么隐私?有隐私也不能有这种伤害别人的隐私!隐瞒传染病去传染给别人的话,那是犯法的事,什么隐私权也不管用。
用户15xxx14
用户15xxx14 55
2025-10-07 14:13
就应该这样
45度仰望
45度仰望 55
2025-10-07 23:59
别让西方所谓的政治正确绑架,生命权,健康权大于一切。
大阳
大阳 49
2025-10-08 12:21
中国以前就是被一些公知忽悠,搞什么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结果导致艾滋病泛滥。这种传染性疾病,就应该公开予以歧视,鄙视,才能控制病毒传播。社会要坚持传统的正确的价值观,不要被西方人忽悠,带偏!

用户13xxx89 回复 10-13 07:11
公知得了艾滋病也怕公示,所以忽悠隱私權优先

用户13xxx79 回复 10-12 07:32
以前上学的时候学过要婚检不适合结婚的要劝分不知道怎么现在都成隐私了

用户47xxx76
用户47xxx76 44
2025-10-08 01:33
保护个人隐私是人权,保护配偶不被传染绝症是更优先的人权

用户10xxx97 回复 10-08 04:17
保护隐私不能保护害人的东西!

启墨
启墨 43
2025-10-08 04:10
人命健康重要还是隐私重要,不说就是维护公共安全。为什么不全国普及?那检查还有什么意义?知道了不告知就是谋财害命,[抠鼻][抠鼻]真TM滑稽…
司徒有虚名
司徒有虚名 40
2025-10-07 19:11
在重灾区必须这样
谁说要来
谁说要来 34
2025-10-08 02:51
生命权大于隐私权,支持将艾滋病告诉配偶一方,甚至可以告知单位和当地防疫疾控中心以及公安机关,防止疾病传播,为中国人民服务。
九天
九天 32
2025-10-07 23:49
早就该这样了?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30
2025-10-07 19:32
支持,重新恢复婚检都支持
呦ko
呦ko 28
2025-10-08 01:11
生命都没了,隐私有毛用。建议全国推广!
tiny
tiny 28
2025-10-07 22:03
媚黑媚外区域立法不得告知
龙泉山庄
龙泉山庄 24
2025-10-07 22:19
那些不让告知的垃圾专家要好好学学,别天天为了狗粮不顾国情
天哥
天哥 24
2025-10-07 22:59
什么个人隐私能比他人的生命还重要?
一棹烟波
一棹烟波 24
2025-10-08 08:00
反对的除了圣母就是心里有鬼。健康权大于隐私权是天经地义的。其本质是极端自私,因为隐私权是自己的,健康权是别人的[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用户10xxx19
用户10xxx19 20
2025-10-07 19:23
x病为什么要给隐私
扯淡
扯淡 20
2025-10-08 04:15
婚检了还隐瞒 那不是给中国一个慢性传染的节奏吗
用户10xxx66
用户10xxx66 19
2025-10-08 05:46
都那么严重了才来。。。。。。
小鸡炖蘑菇
小鸡炖蘑菇 19
2025-10-08 09:32
公共场所隐瞒传染病建议入刑
用户10xxx89
用户10xxx89 19
2025-10-07 22:52
要公开,不是隐私问题,事关公共安全
萨克买迪克
萨克买迪克 18
2025-10-08 04:55
医院和卫生局对患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严重疾病患者,应将其病情通知其家人和用人单位。
太空之弦
太空之弦 16
2025-10-07 23:51
当个人隐私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健康权应优先保障!应该全国推广!
清风抚禾
清风抚禾 15
2025-10-08 00:56
漂亮,患了艾滋不告诉爱人就是在犯罪,不仅仅是道德问题
醉帅
醉帅 14
2025-10-07 19:55
危害公众或个人生命安全的传染疾病,不能有隐私权。个人利益不能危害公众利益,局部利益不能危害全局利益。
用户10xxx47
用户10xxx47 14
2025-10-07 21:59
明知自己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他人死亡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人在旅途007 回复 10-08 09:39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所有人。

小二
小二 12
2025-10-08 01:54
可以,威武
风云起天甭地碎
风云起天甭地碎 12
2025-10-08 19:56
长几根毛都一清二楚 还隐私 隐瞒吧
我心待明月
我心待明月 10
2025-10-08 03:36
所以潜在威胁健康的隐患,都应该彻查!
gjebr
gjebr 9
2025-10-07 22:16
先强化入境检测,必须检测,还要自费。不管任何原因入境比捡。
用户10xxx35
用户10xxx35 9
2025-10-10 18:47
为了中华的未来我个人强烈表示支持
芝麻开门了
芝麻开门了 9
2025-10-08 08:37
国家对外开放,媒体影视宣传西方性自由,这背后确实缺个保护法禁止传播疾病。现在才2个省,太不应该了。
董叶和董根
董叶和董根 9
2025-10-08 11:21
啥隐私?到处传播也算隐私?
用户10xxx81
用户10xxx81 9
2025-10-09 15:48
这才保护全国人民的最好政策
songlei217
songlei217 9
2025-10-10 20:04
检出艾滋病直接脸上刺字,别去祸害人
阿路74
阿路74 9
2025-10-11 08:43
你的所谓隐私如果侵害了别人的利益更别说是健康和生命权,那么这种隐私就不该成为隐私。
香橙罐头
香橙罐头 9
2025-10-09 01:31
隐私权不能大于生命权!😒
♂自由如风
♂自由如风 9
2025-10-08 08:24
弄个健康码
用户10xxx09
用户10xxx09 8
2025-10-08 08:03
30天告知缓冲期不应该有,应该立即告知配偶并检查
用户10xxx59
用户10xxx59 8
2025-10-08 22:45
现在贱女太多了,怕感染艾滋病,一定婚检,,
用户11xxx63
用户11xxx63 8
2025-10-07 23:12
性病都是他妈乱搞才得的,这些人都他妈不自爱,还要什么隐私?

用户10xxx97 回复 10-08 04:23
关健是好人也会中枪!(大丈夫难免妻不贤子不孝……)或者洁身自好的一方被对方害了的最冤枉!

用户98xxx38
用户98xxx38 8
2025-10-10 18:25
同居前都要去查体
回流
回流 8
2025-10-08 05:36
必须如此!让那些比较随便的人,为自己随便付出代价!也为他的幸福保驾护航!
菜叶
菜叶 7
2025-10-08 07:39
广西结婚旅游安心放心护航一生
格格巫
格格巫 7
2025-10-07 20:30
等婚检时已经被感染了。
无极
无极 7
2025-10-08 12:00
包括来华留学生也要检查
寂寞沙洲冷
寂寞沙洲冷 7
2025-10-10 20:11
国家应该立法
老小孩
老小孩 7
2025-10-11 08:19
这些地方的三观还算正,其他地方也应该跟进。
昵称
昵称 7
2025-10-10 19:48
拿着隐私权侵犯别人的生命健康权,不知道以前那些个奇葩保密规定怎么来的,可以不歧视艾滋患者但是大众有知情权。
笑着走下去
笑着走下去 7
2025-10-09 05:06
严厉打击研发治疗艾滋病技术,艾滋病是道德人伦的底线,如果没有艾滋病,人类是不是就要肆无忌惮的滥交,仅靠三纲五常是教化不了人性的,得有艾滋病,性病才能震慑人性的欲望。
无花果
无花果 6
2025-10-08 09:16
早该这样了
五年心期
五年心期 6
2025-10-08 10:05
为了下一代,支持婚检!!!
aska
aska 6
2025-10-09 12:22
不仅婚检要告知,艾滋病就应该全国联网,禁止出入公共场所!
落寞小生i
落寞小生i 6
2025-10-07 18:53
那些反对的人是怎么想的[微笑]
用户10xxx39
用户10xxx39 6
2025-10-09 23:26
做的正确,保护艾滋隐私可以不让公众知道怕被歧视,但必须告知结婚对象,否则将无法保护受害者健康。
哦额填
哦额填 6
2025-10-10 20:02
应打击外国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让人走上邪道,是糖衣炮弹。很容易传染艾滋病梅毒淋病乙肝幽门螺杆菌和各种皮肤病寄生虫,因为乱搞就会有晦气,毁灭别人家庭幸福,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男女都必须守忠贞洁身自好的爱情观,不要和没道德人交往,拒绝未婚同居,贞洁没了,如果没结婚分手了,一辈子对不起未来对象,守忠贞道德才能安心幸福有真爱
阿义
阿义 6
2025-10-10 18:09
必须告知双方一不然婚检白废
夏末未至
夏末未至 6
2025-10-11 17:08
好样的 支持
用户45xxx35
用户45xxx35 6
2025-10-10 21:55
确实这是必须的。要上升到公共安全的角度对待。公共安全大于个人隐私
用户14xxx96
用户14xxx96 6
2025-10-10 19:31
隐私个毛线,致死性病毒,配偶为啥不能有知情权
古道
古道 5
2025-10-08 13:41
支持,这是对另一方负责,也是对全社会负责。这是杜绝艾滋病有效方法之一。
失落
失落 5
2025-10-09 19:24
我觉得可以在医生诊断书上注明不适合结婚。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庚申
庚申 5
2025-10-07 18:55
一到广西地带,高速服务区厕所都是提防艾子[捂脸哭]
老枪9241
老枪9241 5
2025-10-10 21:12
干得好
尔强
尔强 5
2025-10-09 18:55
全国都要严检,公告天下,这个鬼毒,一杀十个八个
Sunnyjon
Sunnyjon 5
2025-10-08 18:23
很好,也建议国家立法从国外入境要检查艾滋病。
动力
动力 5
2025-10-08 12:06
做得很好
亵渎者
亵渎者 5
2025-10-08 12:14
本来就应该这样!!!为了所谓的隐私,害好多人!
逆境中的阳光
逆境中的阳光 5
2025-10-08 07:13
隐私不是无边界的,隐私不只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如果你的隐私,不自尊自爱,被拿来违法祸害他人,故意传播艾滋疾病、危及他人生命、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这样彻底自私自利的隐私,不要也罢。因为,这是一种危害别人的隐私。
泥巴可好玩啦
泥巴可好玩啦 5
2025-10-09 20:19
这个主要是政策的导向问题,以前医生真的难,告诉了被告,不告诉又害人。建议把这个政策尽快全国推广吧!
路过
路过 5
2025-10-09 18:03
不止婚检,亲人也有权利知道,生活一个屋檐下,谁的阴暗心思就害了全家,万分感谢安顺市人民医院10.7日收治我爸的骨科医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医生,几十年不相处的风流老爸被查出,是医生的善良和责任让我家里免受其害。
用户10xxx79
用户10xxx79 5
2025-10-11 06:02
说是隐私的就是谬论!隐私能大过生命权吗?
随便
随便 5
2025-10-11 06:57
支持,早该这样了
用户24xxx33
用户24xxx33 5
2025-10-11 08:09
把高危传播源拒之门外才是关键
MZ浅酌尤醉
MZ浅酌尤醉 5
2025-10-11 12:48
这是个利国利民的好事啊!有些事情就像巧克力,人吃了没事,狗吃了会死。往猪圈里扔一块石头,被砸到的猪叫的声音一定是最大的。[吃瓜][吃瓜]
用户10xxx86
用户10xxx86 5
2025-10-11 06:29
隐私只是借口,是害人的借口
我心永恒
我心永恒 5
2025-10-12 22:25
非常合理的措施,建议河南省政府也采取如此措施,应该婚前必检,全国推广!
用户10xxx81
用户10xxx81 5
2025-10-12 18:23
主张什么艾滋隐私的,肯定是第五纵队
爱你一万年
爱你一万年 5
2025-10-11 19:03
四川要不要跟进
用户10xxx15
用户10xxx15 5
2025-10-08 08:43
支持隐私权不是祸害别人的保护伞。
月球漫步3301
月球漫步3301 5
2025-10-11 21:23
[并不简单]你只不过是会得艾滋病,而另一方失去的可是隐私权呀
青俊
青俊 5
2025-10-13 11:07
你讲隐私权,但你会害死别人,所以这种隐私权不能给你。
彬哥哥
彬哥哥 4
2025-10-11 17:26
应该强制让那些艾滋携带者不能进入,自己家里的破孩子,只能自己忍了,但外面的放进来是怎么回事情
蜗牛
蜗牛 4
2025-10-13 21:36
个人隐私不行危害他人健康,就如同个人言论自由不能以辱骂他人为前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