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消息一出来,
直接震住!
人大代表刘辉建议毒食品犯罪可判死刑,九成多家长都力挺,这股狠劲太对味了!
但得说句实在的,现行刑法其实早有死刑条款,致人死亡就能判。
可为啥还屡禁不止?根本是违法成本远低于利润,商家赌的就是“罚点钱了事”。
光有死刑条款不够,得让它“活”起来。建议把“终身禁业”和死刑挂钩,一旦用了毒原料,不管有没有人伤亡,先拉黑名单,真出人命直接顶格判。
监管也得跟上,不能等出事后才追责。
你们觉得,是死刑威慑管用,还是“终身禁入+重罚”更能断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