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攒五年,
跑30公里就烧没了!”
河南大哥这事儿,看的人
心里堵得慌——新车刚提第一天拉货,发动机线路短路烧得只剩架子,商家说他操作错,保险说自燃不赔,这哪是买车,分明是买了个“吞钱的火坑”。
别光心疼大哥,这事儿藏着普通老百姓维权的大麻烦。
他借15万、贷20万,方向盘套是老婆连夜缝的,就盼着跑几趟还贷款,结果商家拿“出厂合格”当挡箭牌,保险拿“免责条款”甩锅,真当消费者好欺负?
其实《民法典》早说了,新车短期出这问题就是质量缺陷,商家推不掉!
保险免责条款没讲清楚,法院也能管。
可大哥还得自己垫鉴定费、找法律援助,要是没人提醒,大概率就认栽了。
这哪是烧了辆车,是烧没了小家庭的指望!
你们说,为啥商家和保险遇事先想着推责?
要是你遇到这种事,会先找商家还是直接走法律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