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价格无序竞争国家两部委发布联合公告
2025年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联合发布第4号公告,针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提出系统性治理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核心治理原则
市场调节价规范:要求经营者依据《价格法》行使定价权,以成本和供求为基础,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重点行业成本评估:行业协会可调研行业平均成本,为合理定价提供参考,避免恶性低价竞争。
二、监管与执法强化
分级监管机制:对涉嫌无序竞争的经营者先进行提醒告诫,拒不整改者将开展成本调查和价格检查,并依法查处。
招标投标规范:明确禁止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保障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行业自律与监测
行业协会责任:要求行业协会遵守《反垄断法》,引导经营者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动态监测与信用惩戒:两部委将联合监测重点领域价格竞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四、政策背景与联动
此次治理与央行2025年二季度报告提出的“治理低价无序竞争促进物价回升”相呼应,旨在通过供需平衡推动经济良性循环。
同时,中办、国办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已为此次行动奠定制度基础,强调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的价格治理体系。
五、法律依据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了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包括低价倾销、价格串通等,为执法提供明确依据。
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