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姿势,绝! 在餐馆吃饭,看见对面不远处有一美女,我喜欢的类型,正搁那儿天人交战想搭讪词呢,人已经吃完起身要走了。 我这儿手忙脚乱没个头绪,整个人僵在那儿。眼看她走到我旁边,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腿居然自己伸了出去,直接把人绊倒了。 现在想想都想找地缝钻,这哪是搭讪,分明是大型社死现场。 后来才琢磨明白,这跟那些学套路搭讪却戳到鼻孔、发颜文字被误会的尴尬事儿一个理儿——越想表现好,越容易慌了神,反而搞砸一切。 感情里哪有什么“必须完美”的开场,比起硬凹的套路或失控的慌张,真诚大方地说句“想认识你”,反倒靠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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