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知道这家伙为什么敢咆哮法庭了! 不是他们关系有多硬 也不是他们有多少钱,而是曾小孩他们4个人早就是有前科的 他们在抢婴案之前就曾因盗窃、强奸、非法拘禁等犯罪并且获刑。 有网友说: 这种人我小时候经常治,嘴硬真的硬,藤条都打断了,持续揍,一次打服,抽到跪下求饶下次见你绕道就好了,恶人还需恶人治。 最担心的是判了死缓2年执行,过2年变了无期徒刑,改造突出变15年,再然后就监外就医,取保候审,社区报到…… 别死刑,给个死缓,放进去折磨他两年再毙了,不能便宜这种货色。 这是罪犯直接对不敢给他们判死刑的法律法规及法官的嘲讽,对受害者在法律面前直接的再次凌辱,对学西方法律制定法律法规的学者及法律界权威们公开的羞辱…… 这些有前科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说明法律制裁得不够,应该严厉惩罚,怎么还能给他们活着的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