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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牛肉”卖猪肉4人销售超159万获刑

4名摊贩以母猪肉冒充牛肉售卖牟利,涉案总金额超159万元,最终4人全部获刑。

小范常年在市场摆摊卖牛肉,但自从他的摊位周边出现了卖低价牛肉的摊贩,自己的牛肉就不好卖了。小范打听到,原来隔壁摊贩有低价采购“牛肉”的渠道,于是要来了批发商阿亮的联系方式,从他手中购入低价“牛肉”。多次购买之后小范发现,自己低价购进的根本不是牛肉,而是母猪肉。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陈杰:批发商阿亮他会根据母猪肉不同部位的肉质,来冒充不同类型的牛肉。像猪颈肉它的纹理松散,便用来冒充高价的雪花牛肉,猪排骨旁边的三层肉肥瘦相间,便用来冒充牛腩,猪的健子肉结实,便用来冒充牛腱子肉。

发现真相的小范非但没有举报批发商,反而知假买假,把假牛肉和真牛肉混在一起,拉低售价,生意果然好了不少。除了市场里的散客,他的“牛肉”还供应给附近多家餐饮店。之后,市场里另外几名卖牛肉的摊贩也知道了这个“秘诀”,纷纷效仿。然而,他们的违法行为很快被市场监管部门察觉,线索移交后,包括小范在内的4名摊贩全部被公安机关抓获。截至案发,这4人销售金额共计159万余元。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陈杰: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范等4名被告人,以猪肉冒充牛肉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综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决定对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3年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到26万元不等。

日前,上游生产制造假牛肉的批发商阿亮也被提起公诉,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陈杰:我们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优先选择正规的超市、商场或者有良好信誉的网络平台,尽量避免在街头流动摊贩,不明来源的店铺购买食品,这些地方的食品溯源难,出问题后维权更加麻烦,同时也提醒广大的经营者,要诚信合法经营,禁售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