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发信息向领导请假7天,陪患癌的父亲做手术,后见领导没有回复,又给领导打了个电话。结果陪父亲做完手术,返岗后却被公司以“未经批准无故旷工”为由开除。男子懵了,与公司理论未果,一怒之下与公司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这公司的心是铁打的吗?独生子陪癌症父亲做手术,请7天假,电话里领导都应了,转头就按“旷工”开除——这哪是讲制度,是把员工的孝心踩在地上碾。 法律最后站在了情理这边,判公司赔钱,可这事里最寒心的不是赔偿多少,是那份“工作比亲爹重要”的冰冷逻辑。老板总说“公司是家”,可真到员工要顾家的时候,就翻脸不认人了。 其实啊,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一个连员工至亲重病都容不下的公司,再严的规章也留不住人心。毕竟,谁还没个急着要扛的家事儿? 你们说,要是遇到这种两难的情况,公司该讲制度还是该讲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