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穿着高跟鞋在面馆摔伤,最后关于赔偿的问题打起了官司。
10月12日,湖南岳阳发生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让人看了不免感慨万分。
这天中午时分,岳阳的一名女子穿着一双高跟鞋来到一家面馆吃饭。
进店之后,女子看着墙上面的价格表,随后她点了一碗六元的面当做午餐。
等面好之后,女子就端着这碗面返回座位,可是就这一系列看似正常的举动,女子竟出现了意外。
突然,女子脚下一滑,一个趔趄重重的摔倒在地,一碗面也洒落一地。
这6元一碗的面洒了还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女子居然站不起来了。
此时的女子感觉到一只脚钻心的疼痛,她实在受不了,店家一看事不好,赶紧将女子送往了医院。
到医院经过检查,女子大惊失色,原来左髌骨骨折了,需要立即进行手术。
等出院后,女子就伤情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
这下女子坐不住了,自己摔的这一跤,居然给她造成了10级的伤残。
她一怒之下直接把那家面馆告上了法庭,要求店家赔偿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后期的护理费和医疗费,共计21万元。
女子要求赔偿的理由很简单,据她讲,自从她走进店里之后,就发现店里的地面非常的湿滑。
最后由于她穿着高跟鞋,还端着一碗面,再加上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才导致自己受伤。
所以,女子认为,自己摔伤和这家店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这家店必须对自己受伤负责。
面对女子提出的高额赔偿,可把这家店给吓坏了。
店家认为自己就是做点小买卖,卖点小面,一年也挣不了几万块钱,女子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还让店家赔,真是没法说理了。
那店家既然不认可女子的索赔,那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了。
最后法院认为,女子自身存在问题,理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她受的伤不应该由店家全额赔偿。
不过,女子属实是在店内摔倒的,店家肯定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因此店家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女子3万元。
结语:
记得之前看过一个在美国的博主发过一条消息说,在美国,如果有人在冬天下雪的时候,一旦不小心在某个商店门前摔倒,那这个商店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理由就是这家商店没有及时的清理门前的积雪,才导致有人摔伤的。
所以女子这次在面馆摔伤,法院这么判,看着还算挺合理。
虽然面馆小本儿经营,一下掏出这么多的钱确实挺难的,但是既然是在店里出事了,必然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摔倒判赔 饭店摔伤 餐厅摔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