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曾经说过:“银行队伍里诈骗、贪污案件简直是骇人听闻!”
当然,这句话是朱镕基在90年代说的,当时,国内经济突飞猛进,但也因为管理过于粗放,出现了很多腐败问题,尤其是银行领域,因为掌握着大量资金,是所有人都在觊觎的香饽饽,自然也出现了非常多的腐败现象。
朱镕基就说过一个例子,说在四川有一家银行的一个干部,贪污了1040万元,本来已经办好了去美国的护照,准备出国了,但这个人贪心不足,觉得来钱太容易了,就继续留在国内,又贪污了1500万,结果这次被抓住了。
这个例子既说明了这个干部贪得无厌,同时也说明了这家银行的管理太松散了,对贪污腐败根本没有有效的监管,导致这样的贪污现象非常猖獗!
还有一个例子更让人震惊,说江苏南通有一个从美国留学回来的人,叫黄爱萍,注册了一家“皮包公司”,什么资质都没有,竟然从南通的银行里贷了4900万美元,都被黄爱萍转移到了美国!
想想真是不可思议啊,一个什么资质都没有的“皮包公司”,竟然能一路绿灯,从银行贷走4900万美元,都没有人审核吗?要说其中没有人贪赃枉法,谁会相信?
朱镕基就曾经说过:“凡是发生大案要案的银行,都与银行领导的官僚主义、不负责任有关,一定要追究银行主要领导的责任!”
怎么追究呢?朱镕基也说了:“每一位银行行长一定要从严要求自己的队伍,毫不客气,对贪污腐败分子一定要清出来,一定不能手软,一定要从严,这样才能使作案的人感到风险成本很高。我再次对全体银行工作人员宣布:‘约法三章’当中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搞‘两本账’,谁要违反,一律撤职,开除行籍!这一条哪个行长不执行,我就把他拉下来!”
那么,您觉得,现在的银行达到朱镕基的要求了吗?
(参考资料:《朱镕基讲话实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