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近日发布公告,为完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并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公司拟就现有且预期于H股上市后持续的关联(连)交易事宜签署书面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七份协议,合称“《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具体如下:-《设计、施工、销售材料和物资框架协议》:廊坊天然气向新奥股份采购,新奥股份向廊坊天然气提供工程设计及施工服务及供应材料和物资。-《提供技术及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廊坊天然气向新奥股份采购,新奥股份向廊坊天然气提供各种技术及综合服务。-《提供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廊坊天然气、上海叁零肆零向新奥股份采购,新奥股份向二者提供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服务。-《销售燃气及其他商品框架协议》:廊坊天然气向新奥股份采购,新奥股份向廊坊天然气供应燃气及其他商品。-《采购设备及材料框架协议》:新奥股份向廊坊天然气、上海叁零肆零采购,二者向新奥股份提供设备及材料。-《接受工程施工框架协议》:廊坊天然气向新奥股份提供,新奥股份向廊坊天然气采购泛能服务及安全和数智化产品及服务的工程施工服务。-《接受技术及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新奥股份向廊坊天然气、上海叁零肆零采购,二者向新奥股份提供各种技术及综合服务。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监管要求起草、修订、签署并实施相关协议。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
关联方基本情况
廊坊天然气: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注册资本12,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广泛,包括燃气销售、管道安装等多项业务。
上海叁零肆零:公司董事王子峥先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各协议在定价政策上,均遵循公平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与独立第三方交易的一般商业条款。运作方式上,未来具体业务将另行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且不得违反框架协议约定。协议期限均自公司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日期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届满后甲方可酌情每三年续签。
关联交易影响
公司表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定价原则公允、客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