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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手出台“三年倍增”行动方案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按下“快进键”

转自: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白雪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充电设施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关键支撑,其服务能力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信心。而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服务能力能够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但仍存在公共充电网络布局不均衡、设施功能结构待优化、居住区服务供给不充分、供电保障有待加强、运营管理质效有待提升等问题。

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充电设施发展的目标和行动路径,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行动方案》明确,将通过持续健全充电网络、提升充电效能、优化服务品质、创新产业生态,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到2027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的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过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充电服务能力的翻倍增长。

为实现上述目标,《行动方案》部署了五大专项行动。一是公共充电设施提质升级行动,针对城市、城际、农村充电网络的差异化补能需求,分类施策,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充电为有益补充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加密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点位布局、优化设施功能结构,进一步下沉延伸农村充电网络、加大“春节返乡”充电需求保障。二是居住区充电条件优化行动,明确新建居住区在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既有居住区因地制宜补充充电设施,又有开展居住区“统建统服”模式试点。三是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推广行动,推进首批车网互动试点建设,构建协同推进和跟踪评价机制,探索市场化车网互动响应模式,持续扩大车网互动试点范围。四是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改善行动,要求将充电设施接入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开展配电网架优化、台区增容等建设改造,强化报装接电服务保障,积极拓展业务办理渠道,优化内部审批流程。五是充电运营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大高品质、高效能、高可靠性的设施供给,推动老旧设备升级改造,提升场站环境及运维质量,规范收费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功能,加强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及结果应用。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行动方案》围绕“四个更加注重”,研究提出相关政策举措:

——更加注重均衡性。

在空间布局方面,目前城市充电服务保障能力相对充足,但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尚不均衡,《行动方案》明确要加快补齐农村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

在设施功能结构方面,目前我国公共充电设施平均功率仅45.5千瓦,尚不能有效满足节假日高速公路、城市热点地区等快速补能场景的充电需求,《行动方案》明确要在重点城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大功率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设施功能结构。

——更加注重创新性。

车网互动作为新模式新业态,利用充换电设施将新能源汽车与供电网络相连,通过组织智能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可有效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灵活性储能资源的调节潜力。《行动方案》提出要扩大车网互动试点范围,在价格政策、市场化机制和应用场景等方面持续探索创新。

——更加注重普惠性。

《行动方案》针对居住区建桩难问题,进一步强化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积极推广“统建统服”建设新模式。

针对农村地区充电网络覆盖不足的问题,提出要进一步下沉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布局,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报装接电流程繁琐,要求简化居民充电桩报装申请资料,鼓励探索“一小区一证明”等试点应用,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

——更加注重落地性。

为确保“三年倍增”行动落地见效,《行动方案》明确了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应职责,并对地方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充电运营企业、行业协会和咨询机构等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有力保障了《行动方案》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