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很少回老家,由于老爹只生我一个,家里就没有人,邻居找到我,他愿意出15万买下来,我没有同意,因为叔叔有两个儿子还没有结婚,我想留给叔叔家的弟弟,以后我回来也有一个落脚地,这里仍然是我的娘家,不知道这样做对吗?是不是太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