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的喜字还贴着,喜花开着,却等不来主人了,新郎跳河,新娘退回18万彩礼和六金!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新郎的堂伯说,已经拉回来,准备下葬了!不再追究女方责任,没办法追究了? 周先生一家,终究还是太善良了, 23年就已经订婚,新娘却迟迟不愿意结婚,一会说说自己要考/研,一会说自己胖,不适宜照婚纱照…… 有几个女孩子不愿意照结婚照? 男方在西安给买的房子,还给了18.8万彩礼,和6金, 都按照新娘家的要求在进行, 谁知道临近结婚,新娘却还是和新郎吵起来,只因为,她们女方要求人家必须提前一天,去给家里敬酒, 而男方没有这个讲究,就没同意,两人谈崩了,新郎对这个高中就谈了的女友,失望极了! 才会去跳了河! 可惜父母,太难过, 新娘子只是退回了男方给的东西,没啥损失,拍拍屁/股走了, 可惜了,这段感情错付了! 一切都来的及,本来就没领结婚证,即使领了也可以分开的啊? 为了这样值得吗? 父母着急最大,白发人送黑发人,喜事变成了葬礼,任谁受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