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杨女士给了丈夫同学符先生16万办婚礼,结果人不见了,账却没算完。
符先生转手就把活儿以5万6的价格外包,自己先揣走了10万多。
婚礼办得让全村看笑话,杨女士事后还得自己掏2万5给拆棚的工人结账。
现场那叫一个寒碜。
塑料花上落着灰,廉价喷泉呲得到处是水,地毯脏得跟捡来的一样。
当初打包票说要让村里人讲三天三夜,对外宣称花了20多万,结果真成了谈资。
网友说得实在,这哪是办喜事,分明是“专坑熟人”,跑来“进货”的。
这事儿看着没签合同,其实法律上门道不少。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口头约定也是合同形式之一。
杨女士支付了8万定金,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
承诺的风光大办,变成廉价场景,属于严重违约。
依据第五百七十七条,杨女士拒付剩下的5万5尾款、并主张赔偿,完全站得住脚。
目前杨女士已付10.5万,符先生却委托律师称,不算利润也花了14万多,账目根本对不上。
现在双方都已聘请律师,看来这笔熟人账,得在法庭上才能算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