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停车位为什么不让停车?
租个铺面,就把门口路边划分的停车位
自动默认成你自己的私有财产了?
不知道谁给这些开店的勇气,租一房子,就觉得门外一大块地方都是他们家的了,打城管电话都没用,一个比一个凶猛。路面停车位是公共的,有的人就自以为是了,开个门做生意,自认为公共车位是他的了,必须拘留+赔偿!
首先这是公共区域,不是他店铺的,老板是在犯罪,破坏财物可立案,向法院起诉追究民事责任赔偿,老板已违反治安处理法,将被刑事拘留。
这个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罪,好像是要判刑的。门面是你买的或者是租的不假,但是路是大家的,划线停车是政府许可了的。
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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